关注:史上最严“地名新规” 禁用“洋名”“怪名”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12-25 阅读:8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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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传媒网12月23日讯 (新闻综合频道记者 谭韬 宋超)地名,是人们认知一座城市最基本的元素之一,被称为“本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但一些地名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和论证,出现了用词不准确、商业色彩浓厚、缺乏文化内涵的问题,这不仅给城市管理、市民生活带来了不便,还降低了城市文化品位。为了规范地名,提升城市品位,我市出台了《株洲市地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地名命名、使用、审批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细则,市区的道路、桥梁等地名一般不以企事业单位名称作专名或部分专名;住宅区和建筑物等地名不提倡以企事业单位名称作专名,原则上简洁文明、含义明确就好,一般由2-4个汉字组成,不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等非文字性符号。而对于那些明明是中式建筑,却为了追求国际范儿取个洋地名的现象,细则也明确指出要进行更名,还有一些宣传封建迷信或者崇洋媚外、违背社会公德、庸俗低级趣味及容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也禁止采用。
除此之外,细则中地名规范的标准更加细化。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副科长冯谦说,命名的名称必须与其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像“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环球”“亚洲”“宇宙”“湖南”“株洲”等词语,如需使用,须提供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正式批件。特别是住宅区或建筑物的命名,都有各自的要求。比如以花园命名,它的人工景点和绿地面积要达到40%以上;占地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才能称之为城。另外,细则还对命名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
那么,问题来了,现有地名不符合细则相关规定的,是否还需要更名呢?冯谦说,现有地名被大多数人所知,一旦更改不利于市民出行、识别,而且更改涉及沿街路、小区居民的登记注册和户口等相关问题,十分不便。所以,除极特殊情况外,不对现有地名进行更改。
实地勘察房产地名 名副其实才能“过关”
人们都希望能为每一条道路,每一座桥梁隧道,每一个小区和乡村,每一座大型建筑和广场等,取一个好听易记、有内涵有故事、指位功能强的名字。希望地名既能反映历史文化传承,又能彰显新的时代特色。这就给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12月22日上午,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我市地产项目申报名称进行实地勘察,给不合规范的地名套上紧箍。
从某某花园到某某广场,从某某山庄到某某特区,很多地产项目命名一味的追求高大上,造成名不符实的情况。为此,株洲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加大管理力度,在地产项目申报名称后进行实地勘察,走访了解恒大悦珑台、上品湾、盛世金龙湾、碧桂园麓府的整体规划情况。
根据细则规定,开发区、居住区、街、路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必须先办理名称登记审核手续后才能办理立项手续,将原来的审批前置,也就是说,所有的项目要先命名后立项,这条规定一实施,对规范地名管理是一剂良药,对开发商来说,也省去了后面不必要的麻烦。
以往,一些开发单位项目申报立项后甚至都对外宣传了一段时间,才想起来到民政部门填写申报审批书,这样即使工作人员发现用名不规范,更改起来麻烦也很大。细则实施审批前置后,他们一旦发现不规范地名便可及时纠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