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通名的居民区名称不是标准化地名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0-30 阅读:1729 次
——解析城市部分居民区名称的通名脱落现象
薛 光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神州大地上一座座造型新颖、格调高雅的居民住宅区正拔地而起,一条条精彩纷呈、美妙绝伦的居民区名称也被强力推出。在这些美不胜收的名称中,出现了一类与众不同、却有着十分另类的倾向——它们是由“三字”、“四字”甚至“五字”构成的、但未附加通名的描绘式地名,其中以“四字式”的居多且具代表性。在命名者的奇思构想下,它们有的辞简意足,理之极致;有的亦庄亦谐,值得玩味;有的洋溢着清新的时尚气息,有的彰显出浓烈的浪漫风情,展示了各自非凡的气质和出众的风采,交相辉映着我们美丽的城市,给人以超然享受。然而,其中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居民区名称的通名脱落现象。由于此类名称的攀比之风越刮越烈,我想应该到了引起地名管理部门的高度警觉和足够重视时候了。是耶?非耶?本人就此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居民区名称通名脱落的几种现象
1.“三字式”。在“三字式”名称中,有“森林海”、“水云间”、“耕天下”、“碧水湾”、“蓝筹谷”、“山河水”,等等。
2.“四字式”。在“四字式”名称中,有“朝阳无限”、“阳光芳邻”、“阳光100”、“盈家春天”、“锦绣江山”、“千峰翠彩”、“方圆绿茵”、“秀湖风景”、“湖畔之星”、“好风如水”、“碧水云天”、“山水芙蓉”、“江南明珠”、“半山枫林”、“独秀万柳”、“清风晓月”、“冷月丽影”、“海天一色”、“美景东方”、“佳境天成”、“慧谷时空”、“花样年华”、“世嘉丽晶”、“世纪龙鼎”、“四季经典”、“当代新华”、“住邦2000”,等等。
3.“五字式”。在“五字式”名称中,有“城市高尔夫”、“美丽新世界”、“上海五月天”、“金地翠堤湾”,等等。
前文引述的居民区名称不可谓不美,本人就深为那华丽的文笔、独到的立意,精练的措辞造句、浓厚的人文气息所折服。我想这些令人叹为观止、文情并茂的美好语汇,说它们是一道道极为丰盛的精神文化大餐是绝不为过的。跟踪中国居民区名称的发展轨迹,我们不难发现,人们的审美意识在不断提高,对美名的追求也在与时俱进,并形成了一种特有的地名文化现象。目前,全国城市中的居民区数量在日益剧增(据了解,南京市江宁区每年建成的居民区达30多个),作为城市地名管理工作者,加强和重视居对民区名称命名的探讨和研究,显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诚然,上述地名中也不排除开发商门采用浮华夸张的手法玩弄文字游戏,刻意炮制出一种以假乱真的效果,让不少消费者找不着北!这里,我们暂不强求这些地名的真实程度,但个人从自己所行使的职能和地名命名规范化管理的角度看,综上地名是不能作为居民区的标准名称的!下面,笔者需要对它们深入评析之后再指出解决的途径。
二、历史上地名不带通名的情况
地名,一般是由“专名”和“通名”搭配而成的,通常人们不会有什么疑义,即使是没有地名专业知识的人,只要向他或他们稍加解释一下,就会即刻明白此事。如“昆仑山”,“昆仑”是专名,“山”是通名;“洞庭湖”,“洞庭”是专名,“湖”是通名;“江苏省”,“江苏”是专名,“省”是通名;“张家庄”,“张家”是“专名”,“庄”是通名;“工人新村”,“工人”是专名,“新村”是通名,等等。人们只要一看到上述地名,不用打听就可知晓,这些地方分别指称的是“山”、“湖”、“省(省级行政区划)”、“自然村”和“居民住宅区”,因为这些地名世人早就习以为常、耳熟能详了,也因为这些地名的专名后面附带有一个通名,人们也就能观其名而知其实。这就是地名通名所起的重要作用!它的指类性非常明确,丁是丁、卯是卯,通常不会出现误导情况。换言之,地名与人名从性质讲上是同一个道理,地名的“通名”就相当于姓氏中的“姓”,如张、王、李、赵……,而地名的“专名”就是姓氏中的“名”。一个饶有兴趣的现象是,人名中的“通名”是在“专名”之前,而地名中的“通名”却是在“专名”之后。地名和人名的“通名”位置尽管有前后之分,但其功能和作用都是相通的,就是便于人们去识别、去辨认。倘若,一个人没有“通名”即“姓”,实在是难以想象的和不可理喻的(当然诨号、笔名、艺名等情况除外),地名应当也是如此。没有通名的地名,人们通过什么才能了解它或它们的本质属性和地名类别呢!
但,历史上就有许多地名是不附带通名的,而且不少通名还互相混淆使用,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这就是地名通名的特殊性。如,提起南京的“玄武门”、“百子亭”、“宝塔山”、“杨公井”、“四方城”、“铁古庙”和“螺蛳转弯”、“三步两桥”等地名,兴许就有许多南京市民说不清、道不明它们是何种性质的地理实体。从对地名通名的常规理解,顾名思义的答案不外乎“玄武门”是“城门”、“百子亭”是“亭子”、“宝塔山”是“山”、“杨公井”是“水井”、“铁古庙”是“寺庙”,而对“螺蛳转弯”、“三步两桥”这样地名的解释,极可能说不出个所以然,使得地名的真实性与这样的猜测完全风牛马不相及,而成为南辕北辙。其实,望文生义的说法并非不对,只是原本那些自然实体或人文实体的名称,由于种种原因,已被借用、移植到另外一个实体上,从而形成了另外一条地名罢了。实质上,在南京“玄武门”除了指“城门”外,另外指的是“路”,“百子亭”指的是“街”,“宝塔山”指的是“巷”,“杨公井”指的也是“巷”,“铁古庙”指的是“自然村”,而“螺蛳转弯”、“三步两桥”指的也是两条巷裆。从地名的完整性来看,它们应该分别称作“玄武门路”、“百子亭街”、“宝塔山巷”、“杨公井巷”、“铁古庙村”和“螺蛳转弯巷”、“三步两桥巷”。由于真实通名的缺失,使得这些属于专名的地名,却因带有其它通名而使得本意变得模糊起来,令人难识“庐山”真面目。这就是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它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是因为当时缺乏地名是由专名加通名的标准地名意识而造成的;也是因为没有一个专门的地名机构去管理它们,只好听之任之而形成的!可以想象,没有通名的地名,给人们指位称呼上带来的麻烦和困扰可说是无穷无尽的。
三、缺失名的居民区名称不是标准化地名
对于历史上形成的不带通名的地名,从考虑到地名的稳定性出发,在一般情况下地名管理部门是不会再去给它们加上一个通名的,主要是当地群众早已认可接受也就常见怪不怪了,何必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呢,那毕竟是在久远年代中的历史积淀。特别是地名机构成立后,凡新命名的并经过审查的各类地名,决不会再出现通名脱落的现象,这是因为地名标准化意识在早期的地名干部头脑中已根深蒂固了。但,事情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随着部分“老地名”(指从事地名工作多年的人)的渐次退役,而一些“新地名”(指从事地名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对标准地名的意识又不是那么强烈、执着,加之开发商不经申报、擅自命名和地名管理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诸多因素,因此造成在当今居民区名称中出现的通名缺失现象就不足为奇了。在以上居民区名称完全不带通名的举例中,当你看到那些华美辞藻组成的词语,你能辨认识别出它们是居民住宅区的称谓吗?我想,大概不能!同时我想,你会以为是在描绘其他什么美好事物而浮想联翩、感叹不已呢!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指出,“标准地名原则上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作为地名管理部门应当不折不扣执行,作为取名的主要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也应该无条件服从。那么,如何去解决居民区通名缺失的问题呢?我认为,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它们分别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简言之,即对只有专名而无通名的居民区名称,根据其性质、形态、功能、规模和环境等综合因素,配置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常用通名,如“新村”、“公寓”、“园”、“花园”、“家园”、“苑”、“花苑”、“山庄”、“别墅”等,也可创新出一些“新潮”的通名,如“华庭”、“美庐”、“秀苑”、“雅居”、“丽舍”等,只要能够反映居民区的基本特征就行,但不要使用含义不明确、极易引起误导的通名词语。总之,各地都有驾轻就熟的做法和经验,只要用词搭配适宜,就可“包装”出一个专、通名兼而有之的规范化地名。鉴于缺失通名的居民区名称基本上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己臆造杜撰(当然也是经过深思熟虑、潜心打造的)的,因此地名管理部门一旦发现这类地名(不管是审查过程中遇到的,还是未经申报就公开使用的)时,就要向他们耐心解释地名通名脱落的弊端性、大力宣传地名标准化的重要性,使标准地名意识在他们中间深入人心,逐步培养一种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行动,这样才能使先进地名文化在中国光照千秋,永载史册。
由此看来,地名管理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可谓:任重而道远,尚未有穷期!
2003年2月21日
备注:本论文发表于《上海地名》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