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老地名尽展地域风采 “复活”老地名承续城市文脉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29 阅读:1170 次
薛 光
城市中的各类老地名是社会变迁的轨迹印记,是地名文化的组成部分。笔者曾于2004年2月、2005年5月,根据南京开展老地名的评选活动的情况,先后撰写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难以割舍的情怀——谈谈“南京老地名”》和《保护老地名功在当代 开发老地名惠及千载》两篇文章。今年6月以来,南京市又为老地名“申遗”事宜开展了一系列紧张活动。本人从事全省地名管理工作27年,作为该市地名专家组成员之一,深切感到加强城市地名管理的重要性和抢救濒危老地名的使命感,对该市地名办和地名协会为保护老地名所做的卓有成效地工作而由衷高兴。当下保护老地名已在全国掀起波澜,本文对此话题再谈几点心得体会,作为前述两文观点的延伸。
一、对地名管理部门保护老地名的建议
各级地名管理部门是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它行使的职权是任何一个部门不可替代的。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各类老地名,是否淘汰、是否延续、是否“复合”,地名管理部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否当好政府的参谋,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是地名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保护老地名的意识必须根深蒂固。正如有识之士所言,保护好、使用好城市中的老地名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那些能够反映本埠地域文化特色的老地名,更需悉心保护、继续沿用下去。因此,作为地名管理部门在考虑为新建的路街巷取名时,应尽量多的保留一些有纪念意义的老地名,以使世人更好地了解这座城市的历史变迁及文化特征,使它有迹可循,人们在耳濡目染、众口称呼中,从而使地名文化遗存得以巩固延续,也使广大市民对老地名的浓浓情结不致断裂。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老地名的工作,是实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地名文化资源开发的必要手段,并要从痛失老地名的反面教训中牢牢记取,随意改变老地名将造成继承文化和历史传统等方面的严重缺失,使人感到古城不古、历史单薄,造成难以挽回的遗憾和扼叹。
2、开展城市老地名普查工作。城市中的各类地名星罗棋布,哪些属于老地名,产生于何朝何代?是名存实亡?还是名亡实亡?,都需要弄得一清二楚。因此,作为地名管理部门,一是要对现势地名中的老地名和已经消失的老地名的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在册,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广泛收集有关史料典籍和实地走访,开展详实的考证工作,很多老地名因历史久远,它产生的年代、演变的情况、涉及的人物、发生的事件及地理实体变化等情况,往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必须详细考证,以正视听,以免以讹传讹、贻误后人;三是要根据普查和考证的结果,最终界定确需保护的名单和条数,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四是要逐条分析导致这些老地名消失的各种因素,在掌握第一手准确可靠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性方案。
3、对现有老地名的撤销、兼并或更名不可草率行事。地名管理部门是老地名取舍审查的把关者,在旧城改造中,对有历史意义的老地名要特别注意保护,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更改,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地名的变更涉及到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它会加大城市管理难度、带来成本费用等一系列连锁反应,极易引起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反感。具体工作中,若碰上确需对保护范围内的老地名进行调整更名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多方征求意见,切不可独断专行、“绑架”民意。要建立老地名更名严格评审制度,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和市民听证,防止长官意志“钦定”更改老地名的现象,确保不让一个有价值的老地名轻易流失。在对两条以上老地名的取舍处理问题上,应做到:规模方面,保大舍小;知名度方面,保高舍低;年代方面,保长舍短;品位方面,保雅舍俗。
4、重新启用已消失的部分老地名。在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的漫长岁月中,确有许多内涵丰富和历史典故的老地名在不经意间逝去,令人惋惜不已。因为这些老地名就是这座城市个性的写照和缩影,往往别具一格、独树一帜。如能将已消失的有实用价值的老地名重新启用或移植到新建的某些人文地理实体上,就会成为那段消失记忆的再现。如江苏人大代表就曾建议南京部分地方恢复明朝城门的名称,确实言之有理,实践中也是可行的。因为明文化是南京重要的历史积淀和宝贵财富,像已重新启用的“集庆门大街”、“汉中门大街”、“水西门大街”等路名,就运用的非常到位,群众有口皆碑。地名管理部门还应精心挖掘、深度开发,向社会集思广益,建立老地名资料储备库,以便在今后命名有关地名时使之“复活”,以增加城市文化底蕴的厚重感。
5、给老地名挂牌立碑。老地名虽是约定俗成的产物,但大多有源远流长的历史。这些掌故传说,要么深藏于各种书籍之中,要么在人们的口头上流传,很难在公开场合下看到这些文字介绍。即便到实地打听,张三李四讲的情况可能也不一致,甚至有人还说不出个所以然。因此,完全有必要在“老地名”原来的适当位置,给已消失的老地名和仍在使用的老地名或挂牌展示、或立碑纪念,其上要简略记述该“老地名”的来历、含义、演变等情况,人们现场读后,方能恍然大悟,解去心中谜团。地名牌也好,地名碑也罢,应因地制宜的去设置,目的就是要使其成为一张张生动的历史“名片”,充当一个个无声的“解说员”,使当地人对老地名不再从遥远的记忆中断档,使外地人从老地名中了解这座城市的沧桑变化,进而让所有的青少年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
6、编辑新老地名对照表。随着城市改造步伐的加快,新建的路街巷、居民住宅区、广场绿地纷纷登台亮相,使得原来路街巷的昔日格局早已面目全非,许多老地名不是被新地名取代,就是被新地名兼并,市民大多搞不清它们原来的具体位置,时间越长越难找寻,特别是迁出多年的居民包括海外华侨、港澳同胞若按照原来的地址寻亲访友、邮寄信件十分困难,连邮递员也常常叫苦连天,就是因为不少信函因地名的改变或消失而无法投递。编制《新老地名对照表》好处是,可作为备用资料查考,一是便于地名办公室本身对老地名的管理和使用,免得突然需要而措手不及;二是可向社会提供地名咨询服务,以满足人们查询老地名的需求;三是可将编制后的《新老地名对照表》公开出版,为方便社会各界自己对照查阅老地名提供一条新途径。
7、在城市地名规划中体现老地名。地名规划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四个专项事务之一,目前各地都在加紧实施。所谓地名规划,就是按照城市的历史和现状及发展空间,对城市规划中的各类地理实体进行超前命名,以使新生地名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层次化和系列化的要求,对于减少地名命名更名时的片面性、盲目性,克服地名重名同音、文化含量不高的弊病,优化地名群体的层次结构和内在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地名规划一俟当地政府审批后,将作为城市地名管理的重要依据,从而杜绝诸临时地名、工程名称代替标准名称的现象。诚然,地名规划中的新生地名,既可以根据时代精神和现代意识进行地名创意,也包括重新启用部分品位高雅、含义隽永的老地名,使老地名文化重放熠熠光彩、延续千秋万代,真正成为“活着的历史”。
9、加大保护老地名意识的宣传力度。各级民政部门是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宣传保护老地名的重要性,要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等传播媒介或其他有效手段,以扩大老地名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社会规范使用地名和对老地名的保护意识。尤其要主动向建设开发单位进行地名申报的宣传和灌输,耐心细致地讲清履行地名申报的有益之处、不申报的危害之处,要求他们在工程项目立项前必须先行办理报批地名的手续,才能成为一条法定的标准名称,才能公开使用和发布广告。如果,不经报批就擅自使用,不仅名称不合法,还不受法律保护。另外,还要告知他们在给相关新建地理实体取名时,应尽量反映当地历史、地理、经济、民风等文化特征,包括使用一些已经消亡的但仍具活力的老地名,使老地名文化得到发扬光大。
10、加强老地名保护立法建设。要从根本上做好保护老地名的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地名管理法规作支撑,才能有效遏制随意更改老地名的现象发生。随着老地名的急剧消失,加快地名法制化建设的步伐显得尤为迫切。据悉,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修订稿中,已加入了“历史悠久或具有纪念意义的地名,不得更改”的条款,是卓有远见的明智之举,可谓切中时弊、抓住要害。但这一新的法规不知何日问世,全国地名工作者一直在翘首期待。由于《地名管理条例》这个上位法迟迟不能出台,直接影响到省级《地名管理规定》下位法的制定。借此机会,恳望国家地名主管部门尽快将其纳入议事日程,使充实完善后的《地名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早日颁布,这样保护老地名如此特殊的城市文化资源,就将有法可依、有禁可止了,并能赢得主动和先机。
二、对相关部门保护老地名的建议
在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中要有效地保护老地名,地名管理部门首当其冲、责无旁贷。但,光靠地名管理部门一家重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规划、建设、文管等部门审时度势、凝心聚力,才能取得实效。笔者认为要把保护老地名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1、对城市规划部门的建议。当下,新区建设日新月异,老城改造翻天覆地,大量有着古老特色的民宅、街巷、里弄被夷为平地,取而代之的是林立高楼和宽广大道,许多老地名就是这样逐步走向消亡的,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在城市规划编制中,一定要与文物部门加强沟通,适当保留一些历史悠久的古老街区,这是非常珍贵的,也是不可再生的。许多外国游客之所以对中国的古老街巷、特色房舍兴趣浓厚、情有独钟,原因就在于它们是中国历史精华的缩影。如能坚持做到这一点,一些老地名就可继续沉淀下来,不至于在大拆大建中荡然无存,对于塑造城市良好形象大有裨益。随着城建步伐的加快,我们在拥有一个全新城市的同时,绝不应该以牺牲历史文化为代价!这是需要城市规划部门深刻反省和痛定思痛的!
2、对城市建设部门的建议。城市建设是历史进程的必然,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城市建设的速度更是惊人,采用突飞猛进、日新月异、翻天覆地这样的词汇来形容都会感到不过瘾!是因为我们的大中小城市在今天会变的实在是如此美丽、令人陶醉!但在建设改造过程中,建设部门应当注意恢复原来道路的交通格局,虽然路街巷等地理实体是新建的,但某些老地名仍可继续称呼沿用下去,实质就是将这些老地名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如南京的“瞻园路”、“户部街”、“程阁老巷”等老街巷,原来都是些狭窄破旧的街道,拓宽延长后平坦宽阔,一派崭新景象,但地名并没有因此“改名换姓”,就是因为原有道路的系统并未打乱,因此采用原名,群众依然能够接受。如若采用新名,而将老地名弃之不用,我想谴责之声一定不绝于耳。
3、对其他有关部门的建议。在诸多的老地名中,有不少是人文地理实体中的名胜古迹名称。每当人们提起这些曾经有过的往事,都会津津乐道、喜形于色,一种自豪感、满足感禁不住涌上心头。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加紧恢复一部分著名的“有名无实”的老地名,这样就能给当地的城市增加丰厚的文化含量,也使老地名恢复了青春。还拿南京举例,如能将与唐朝诗人李白诗句有联系的“长干里”、“凤凰台”,与唐朝诗人杜牧诗句有联系的“杏花村”,与明朝朱元璋皇帝有联系的“百猫坊”,与成语“画龙点睛”出处有联系的“安乐寺”,与被西方人称为中世纪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明朝“大报恩寺塔”等历史遗迹重建起来,让老地名再现历史辉煌,使之名至实归、名实相符,那么古都南京又将增添一颗颗耀眼的明珠!
老地名是祖上留下的宝贵遗产和精神财富。地名工作者一定要以地名事业为己任,刻苦业务学习和地名学理论研究,努力探寻和掌握地名命名的内在规律,在加强保护和深入挖掘老地名上多下功夫,力保地名文化中的杰作和功业继往开来、永芳人间。
2006年10月12日
备注:本论文发表于2006年《南京市社科系统学会学术年会专辑》,2007年第1期《行政区划与地名》(民政部区划地名司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