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地名命名千万不要感情用事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2-12 阅读:1217 次
薛 光
当下,汶川大地震的抢险救灾工作已进入尾声,灾区过度房安置区的设计与建设正在争分夺秒进行,重建永久家园、让灾区人民真正安居乐业的城镇、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据5月29日某报载(《现代快报》):江苏设计人员对绵竹安置区规划图上的道路,已分别取名为“建康路”、“建业路”、“扬子路”、“成贤路”、“淮海路”、“紫金路”、“富春路”、“太湖路”、“苏爱路”和“川江路”、“祥云路”等。这11条路名分为五种情况:一是直接采用南京路名的有“建康路”(当地人可能会理解为是“健康路”,并不知晓“建康”是南京的古称)、“紫金路”(当地人不一定知道“紫金”是指南京的“紫金山”);二是间接采用南京路名的有“建业路”(取“建邺路”的谐音)、“扬子路”(取之“扬子江大道”)、“成贤路”(取之“成贤街”)、“富春路”(取之“富春江路”);三是采用江苏湖泊名称的有“太湖路”;四是采用江苏人关爱灾区之意路名的有“苏爱路”;五是采用北京奥运祥云火炬之名的有“祥云路”。
从主观上讲,诚然设计人员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命名思路也确实可圈可点,毫无贬义,体现出江苏人民对灾区的关爱之心、自豪之意和对奥运圣火传递的支持,是真情实感的流露。但是,作为一名地名管理工作者,我认为这样的命名方式是否合适,仍需慎重考虑,值得商榷。一是前三种命名方法基本上是移植的南京和江苏有关的地名,是一种强加于人的做法,作为灾区人民他们有何感受?心理上是否能够接受?有没有征求当地干群的意见?为什么不采用侨置地名,而将灾区原有的地名重新启用,给灾区人民一种再次回到家的温馨感觉;二是第四种命名方法似乎有索恩之嫌,好像钱款、物资都是江苏捐赠的,在地名上就该体现出“江苏的关爱之意”,但在地名的背后,隐藏的是命名者的一种炫耀感或优越感,而且理直气壮,不容对方表态。三是第五种命名方法有点不合适宜,奥运圣火“祥云”用来命名道路本意没错,但此刻当地许多人还挣扎在生死线上,人们的心情并不在此(已有报道,绵阳等灾区原则上不进行火炬传递),而抢险救灾、幸存者的生计、伤残人员的医疗以及防疫等亟待诸多解决的问题是当务之急,弄得不好反而被人理解为这是“不祥之云”。话不多说,点到为止。
总之,地名命名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和科学性都比较强的工作,不是单靠设计人员的主观主义和闭门造车臆想出来的,一定要广泛征求灾区社会各界的意见。地名命名坚持以反映当地地理、历史、文化、民情等特色为主是重大原则,尤其在少数民族地区,千万不能在地名问题上体现大汉族主义的思想,而挫伤了民族之间的感情。随着灾区各城镇、乡村重建规划的编制,地名规划这一专项一定要纳入其中、紧紧跟进,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作出地名工作应有的贡献。
2008年6月3日
备注:本文发表在2008年6月4日《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