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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大连,记乡愁——大连市部分未命名 道路名称社会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3-03 阅读:514 次

来源:新浪大连网

 地名,是历史的容器,是家国的寄托;地名,是乡愁,是情怀,是历史文化和当代文化的契合点。为进一步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让更多关注地名、研究地名的广大市民参与到地名文化建设中来,市民政局会同市新闻传媒集团结合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开展首期“爱大连,记乡愁——大连市部分未命名道路名称社会征集活动”。


  一、总体要求

  本次地名征集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尊重历史,体现规划,反映民声,依法操作”,充分体现地名的前瞻性、系统性、实用性、群众性、科学性,反映我市日新月异的新变化及大连市民创新、文明、和谐、向上的生活态度。通过社会化征集的方式,不断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加大地名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大连地名文化的认同感,切实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具有地区特色的地名文化新格局。

  二、首期征集范围

  2020年首期征集范围主要集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的20条未命名道路名称。

  三、命名要求

  (一)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中山路”“新华街”,“中山”“新华”是专名,“路”“街”是通名);

  (二)地名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地名的命名要有文化内涵,能够彰显时代特征,好找易记,充分凸显大连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

  (四)切实体现当前我市发展特点,符合时代进程主旋律;

  (五)所提方案具有一定规律性、科学性,体现序列化、规范化特征;

  (六)通俗易懂、含义健康、读写方便,不拗口、无歧义,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地名用字一般在3-5个;

  (七)扼要说明命名的理由;

  (八)不以人名、外国地名和外国词汇音译的词语作地名;

  (九)不与全市其他地名重名(谐音);

  (十)命名方案中不得出现崇尚封建贵族、名不副实、夸大其词、格调低俗等用词,方案用字不得带用政治色彩及企事业单位名称用字。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方式

  (一)征集要求。征集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并填写《“爱大连,记乡愁”大连市首期部分未命名道路名称社会征集活动征集表》。未填写《征集表》的视为无效作品。《征集表》及20条道路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inzh.dl.gov.cn)自行下载。

  (二)征集渠道。本次活动命名方案仅接受电子邮箱投递方式,指定邮箱是:dldmzj@163.com,不接受纸质邮寄、电话等其他方式。

  六、评审程序

  活动主办方将邀请部分“大连市地名专家智库”成员开展专题评审,对符合命名要求的提出具体方案,由市民政局报市政府审定。

  七、奖励办法

  此次征集活动将按采纳奖、入围奖两种方式予以奖励。其中,采纳奖是指所报方案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可正式使用的名称。获取采纳奖的参与人可获得由市民政局颁发的证书,并在该道路路标上单独设置“地名来历铭牌”,用以介绍命名来历及命名人姓名。入围奖是指所报方案经专家评议拟进入评审环节的道路名称。获取入围奖的参与人可获得由市民政局颁发的证书,名称将纳入地名库,如在今后地名命名中被启用,将同样在道路路标上设置“地名来历铭牌”。如多人上报同一入围道路名称,最先上报该道路名称方案的予以奖励。

  八、反馈方式

  经市政府审定后,活动结果将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inzh.dl.gov.cn)、大连日报、大连晚报等向社会公布。

  九、有关事项

  (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应征方案一经采用,该作品著作权即归大连市民政局所有;

  (三)应征方案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四)应征方案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五)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由大连市民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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