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推介】《中国·南京地名的非遗保护》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8-13 阅读:1340 次
来源:地名笔谈
献给第31届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
出版信息
内容简介
2019年4月参加第31届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期间,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主席、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陈德彧向联合国地名专家组秘书处负责人赠书(图片由南京市行政区划地名协会提供)
序
2007年12月,由南京市政府公布,市文化部门制作了“南京老地名”非遗匾牌。不久,又正式发文并将“南京老地名”非遗匾牌授予非遗项目的传承单位——南京市地名协会。紧接着南京市又于2008年1月19日通过地方立法,在新颁布的《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中,明确写入该市对极具文化价值的地名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提出了一系列保护的措施。十余年来,南京市运用多种方法对“南京老地名”的传承发展开展了系列配套的文化宣传活动,使该市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了中国城市的前列。《中国·南京地名的非遗保护》一书,正是该市极具文化价值的地名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基础、申报过程、保护方法和逻辑与展望的全面介绍。该书以纪实的方式对南京市地名管理机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文化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落实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提出并号召地名属于和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作了全景的描述,并在这一决议精神的指导下,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从年轻人传承发展的视角,提出了地名文化非遗保护的愿景展望。它从中国地方政府及地名和文化机构的层面,反映了中国国家地名管理机构对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这一决议精神的肯定态度和实践状况。我之所以为该书作序,是因为南京市的这一做法与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的4号决议高度契合,并具有首创意义。可以说,他们是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关于地名完全属于和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号召的拥护者、实践者、先行者。特别是他们以高度的法治意识,将地名非遗保护列入地方法规的做法,为该市长期持续开展这项活动,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法律保障,将不因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调整交替而改变。地名纳入非遗保护的做法已经成为该市每一位地名管理者和非遗项目管理者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法定责任。
目录
谨以此书
书名:中国·南京地名的非遗保护主编:雍玉国译者:夏中华出版发行:南京出版传媒集团 南京出版社字数:428 千字版次:2019年4月第1版
本书是2018年南京市非遗保护工作项目,为中英文双语版。介绍了中国·南京落实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4号决议精神,把南京地名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基础、申报过程、方式方法、逻辑与展望。实践证明,地名纳入非遗保护可以在一个城市率先实行并长久坚持,这对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地名,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确定自己所处的特定空间而留下的文化记忆和独特创造,同时,它也包含着特定的时间要素和情感投入,保存着人类极其珍贵的文化记忆,是拥有丰富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文化遗产。为此,2007年8月召开的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4号决议指出:“地名完全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负责地名的正式机关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使用标准,清点整理地名;建议《公约》所设委员会承认这些地名;根据《公约》第2条第3款和第18条,制定保护和弘扬的方案;着手付诸实施”。“呼请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积极回应缔约国提出的有关这些措施的支助要求。”这是关于地名属于和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完整表述,也是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于2003年10月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联合国与各国地名管理机构和专家通过地名标准化会议对地名文化及地名文化保护阐述的新认识、新表达、新举措,并以决议的形式,号召各国地名管理机构根据各自国情,遵循“地名完全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结论,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手段,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如能广泛落实,不仅对全球地名文化的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联合国和各国地名专家及地名工作者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贡献。作为中国四大古都之一的南京,其市政府民政和文化部门遵照中国中央政府《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经过反复研究、多方沟通,开展了南京老地名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首先组织了南京市民“海选”非遗老地名活动,即经过专家推荐纳入非遗的候选地名名单,交由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投票;尔后又经有关专家按相关标准评审出若干条极具文化价值的地名;再统一以“南京老地名”的项目名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时,我作为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组长,荣幸地参与了“南京老地名”作为非遗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我和专家组其他成员排除了一些不同意见,坚持认定“南京老地名”应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中国从2004年全国地名标准化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算起,开展全国性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至今已经有15年之久。其间又多次出台有关标准、细则、要求等文件,全国各级地名机构大多建立了当地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这也为将其中极具文化价值的地名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创造了坚实的基础。相信在多个层面,特别是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效沟通和协调下,“地名完全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结论和鼓励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举措,一定会成为世界各国地名工作者和非遗项目管理者的共同认识和共同做法,我和我的同事们期盼着这一天能够早日到来,并将努力为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而奔走呼唤和尽绵薄之力。贺云翱于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