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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名罗马化的困境与出路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7-22 阅读:890 次

来源:地名笔谈

提要:几十年过去,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化的根基,《汉语拼音方案》的覆盖面尚缺半壁,只译音不释义的局面并未改观,现行拼写规则的弱点先后显露,既定法规与社会需求碰撞不已。笔者通过20余年的地名工作实践,面对人们的执着与动摇、焦虑与麻木、赞同与指责,全面探寻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分析新旧观念的利害得失,提出强化“统一”、借力“辅助”、方便“应用”的独立构想,权作“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一次尝试。



斗转星移,《汉语拼音方案》已在中国运行50年,国际社会“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也已30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化、国内外交往的频繁、语言文字和地名领域主权意识的提高,我们既为语言文字规范化与地名标准化建设的划时代成就欢欣鼓舞,也应当清醒地意识到:构筑在《汉语拼音方案》基础上的中国地名罗马化,经过长达半个世纪的社会实践检验,某些方面、某些技术的时代局限性日益凸显,“近”不能满足国内的实际需要,“远”不能适应全球一体化的大环境……

图片在国内独行于戈壁



过犹不及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进而法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汉语拼音方案》取代“威妥玛式”“邮电式”等旧译写方式奠定了坚实基础。而《汉语拼音方案》,从1958年2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五次会议批准实施,并促成以普通话作为中国地名的标准读音;到1977年9月,经第三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成为以音译为基本途径的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可谓顺理成章、水到渠成。1978年9月,国务院批转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测绘总局、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指出这“是取代威妥玛式等各种旧拼法,消除我国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拼写法方面长期存在混乱现象的重要措施,望各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对尚未回归的香港、澳门,1981年2月对尚未统一的台湾,先后规定用汉语拼音拼写其地名时“括注当地习惯拼法”。1984年12月,在原颁《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城市街道名称汉语拼音拼写规则(草案)》基础上,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颁发《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以下简称《拼写规则》)。综观30年历程,中国地名罗马化伴随国家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在前进道路上饱受两个根本问题困扰——(一)中国地名“单一罗马化”的理想何日实现?“世界上每一个地名只有一种罗马字母的拼写形式”——1967年9月,第一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向各成员国提出地名“单一罗马化”的基本目标;“非罗马字母语言国家必须提供一种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形式”——1972年5月,第二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对以中国为代表的“非罗马字母语言国家”提出明确要求。时至今日,中国距离“使地球上和太阳系其他天体上的每一个地名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单一的书写形式”的国际标准堪称“任重道远”,因为中国地名迄今还分别使用着四种罗马化方式:1. 应用汉语拼音的主体。中国是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国家,汉语地名占全国地名的大部分,理论上应一律凭借《汉语拼音方案》实现以规范汉字为基础、普通话为标准读音的地名罗马化。例如,“北京”的拼写式不再是Peking,而是Beijing;其他如:泰山—Tai  Shan,黑龙江—Heilong Jiang,洞庭湖—Dongting Hu。在国内少数民族语地名中,除对蒙古语、维吾尔语、藏语地名另有规定外,其他一般以其汉字译写形式为基础,再通过汉语拼音拼写实现罗马化。例如,达斡尔语“齐齐哈尔”—Qiqiha’er,满语“佳木斯”—Jiamusi,哈尼语“普洱”—Puer,彝语“普格”—Puge。2. 部分民族语音译转写。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是我国三大少数民族,国家测绘部门先后为蒙古语、维吾尔语、藏语(拉萨话)制定了地名译音规则,即不经过汉字译写,直接按该民族文字的本来发音转写为罗马化形式。例如:蒙古语“呼和浩特”—Hohhot;维吾尔语“英吉沙”—Yengisar;藏语“日喀则”—Xigaze。在各民族自治区域的地名标志上,地名书写格式自上而下为民族文字、汉字、音译转写式。一个直观的问题是:源于民族文字的音译转写式,上邻汉字却非其译音,国家通用文字(规范汉字)的普通话读音无从体现。3. 特殊地区保留习惯拼法。国家提出“一国两制”构想并在回归祖国的香港、澳门践行后,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时不再执行国家既定的“汉语拼音括注当地习惯拼法”并逐步向“汉语拼音”过渡,而是不论场合一律单纯标注当地习惯拼法,即:香港—Hongkong;澳门—Macau。虽然中央一级广播、电视始终将“香港”读作“Xianggang”、“澳门”读作“Aomen”,但这种普通话的书面表现形式、中国地名罗马化的国际标准——汉语拼音拼写形式,却真真切切被放弃了。在大陆极少数场合,以“China”(中国)为代表,“威妥玛式”旧拼法的残余还存在。而在2008年,台湾已决定采用汉语拼音,就是说,“台北”不再拼写为“Taipei”,澎湖岛的“岛”也不再拼写为“Tao”。4. 涉外通名括注意译。地名一般由特指个体的“专用名”(简作“专名”)、泛指群体的“通用名”(简作“通名”)组成。例如太平洋,“太平”为专名,“洋”为通名。在中国以海域为主的涉外地区,地名罗马化应遵从国际惯例,照顾国际应用:或括注国际惯用名称,例如“东海”拼写为Dong Hai(East China Sea);或括注通名意译形式,例如“北部湾”拼写为Beibu Wan(Gulf)。在更为广阔的国际公有领域,如南极洲的中国科学考察区域及月球、火星等宇宙天体,其地理实体凡由我国命名者,罗马化拼写形式均有待与国际通行的“通名意译”接轨。(二)地理实体“通名”该不该“释义”?《拼写规则》是全国遵行的汉语地名拼写规范,其理论基础的核心是:将地名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专名、通名一律按普通话语音、用汉语拼音拼写并加声调,达到完整、准确、纯粹的“注音”效果,并以此作为理想的地名“罗马化”形式。例如,三门峡—Sānmén Xiá,三眼井胡同—Sānyǎnjǐng Hútong。然而,诸如“峡”“胡同”这样体现地理实体性质、用途的“通名”,只“译音”不“释义”谁人明白?而“释义”又超越了《汉语拼音方案》的功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扩展,地名的专业部门与使用部门、语言文字学科与相关学科、中央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关于“通名”罗马化的分歧此伏彼起、时缓时紧:某些人、某些部门、某些地区固守“通名意译”立场,直至出台《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一类地方标准与国家现行地名法规抗衡;地名、语言文字主管机关为纠正“通名意译”的三令五申收效甚微,一些地方业务部门就上级政府限期完成街道通名“英文化”而频频“告急”。在四个直辖市接受国家语委组织的语言文字使用状况评估时,街路牌上的“通名”拼写各异:天津——汉语拼音;上海——英文;北京——汉语拼音、英文两牌各注;重庆——汉语拼音、英文一牌双注。其他大中城市,有的坚持译音,有的仿效释义,有的观望、徘徊……应当说,“通名”拼写是中国地名罗马化面临的最现实、最广泛、最严峻的难题,国家的既定规范乃至行政法规在此受到四面八方、旷日持久的顽强挑战。与“通名”拼写问题类似,少量由“普通”名词充当的“专名”也不允许意译,例如:北京的金融街、河北的黄金海岸、云南的蝴蝶泉、新疆的火焰山,其专名“金融”“黄金”“蝴蝶”“火焰”均属普通名词,外文有相对应的语词,“释义”显然方便非汉语人群的理解。况且,专名“一般音译、特殊意译”为国际通则,例如Red Sea意译为“红海”,Three Sisters Mountains意译为“三姊妹山”,Northern Province意译为“北部省”。于是,非但一些商业区、旅游区自行其是,有的大城市还意译街道专名中的方位词,如“北京东路”—East Beijing Rd(笔者按:Rd为“Road”的缩写)。此类特殊的“专名意译”现象,正逐渐引起社会关注。(三)社会组织与公共服务设施名称怎么处理?《拼写规则》的涵盖对象,也包括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设施名称,它们的汉语拼音形式竟与传统意义的地名(山、县、街等)如出一辙:浙江/省/测绘局、上海/交通/大学、金陵/饭店、鲁迅/博物馆、北京/工人/体育馆、红星/拖拉机厂、费/县/汽车站、挹江/门、黄鹤/楼、少林/寺、大雁/塔、中山/陵、星海/公园、武汉/长江/大桥、二七/烈士/纪念碑。然而,这些社会应用广泛、亟须阐明自身用途的人文地名,一开始就抵制“通名音译”、坚持“通名意译”(例如华夏银行—Huaxia Bank),至今仍是地名管理失控的“盲区”,以致人们不得不反复讨论它们是否算作“地名”。(四)现行地名拼写的技术弱点对汉语地名及参照执行的若干民族语地名,《拼写规则》未能区分类别、场合、缓急,“一刀切”地规定唯一的拼写方法,在拼写技术方面也不乏有待推敲之处。1. 方位词的归属。《拼写规则》所称“专名或通名中的修饰、限定成分,单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连写”,直接带来方位词归属的紊乱:方位词在专名之前即与“专名”连写,如:西辽/河、北雁荡/山、后赵家楼/胡同。方位词在专名之后、通名之前则有三说:一是与单音节“通名”连写,如:景山/后街、造币/左路、南横/东街;二是在通名为双音节时,改与“专名”连写,如:朝阳门内/大街;三是例外,如:修文/西小巷。那么,地名中的方位词究竟是谁的(专名?通名?)附加成分?它的归属是“通名”音节多少决定的吗?试看:北京/西站,方位词“西”是它区别于北京东、北京南、北京北三站的关键,是专名“北京西”的核心,而不是从属于通名“站”;拼写式应为Beijingxi Zhan,而不是Beijing Xizhan。2. 序数词的读音。《拼写规则》称:“地名中的代码和街巷名称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1203高地—1203 Gaodi、三环路—3 Huan Lu、东四十二条—Dongsi 12 Tiao、第九弄—Di-9 Long。如此处理可谓简明扼要,阿拉伯数字的字形、字义想必能被非汉语人群理解,唯独代码和序数词的汉语读音未能“罗马化”。代码多用于书面暂且不论,街道名称若不标明序数词的音译形式,难免造成口头问路等语言交流障碍。3. 隔音符号的应用。为避免某些相邻字母出现“误拼”,《拼写规则》规定:“凡以a、o、e开头的非第一音节,在a、o、e前用隔音符号‘'’隔开。”例如:西安-Xī'ān,建瓯-Jiàn'ōu ,天峨-Tiān'é。实际上,可能造成“误拼”的还有一种情况:非第一音节的声母n、g之前,若不加隔音符号,容易被看作前一音节的韵母后缀。例如:湖南—Hunan,若不写作Hu'nan,也可拼读为Hun/an(浑安);山根—Shangen,若不写作Shan'gen,也能拼读为Shang/en(上恩)。4. 外来词的拼写。中国大陆地名原少有外来词,且多为国际友人名字:长春原有“斯大林大街”,大连有“高尔基路”,石家庄有“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拼写规则》未涉及地名中外来词的拼写,一般按汉字形式用汉语拼音拼写即可。改革开放以来,从“肯德基”“麦当劳”到“奥林匹克”“高尔夫”,外来词不断涌入国内的商厦、街道和住宅小区等名称,在其罗马化形式中直书外文原形者随处可见。5. 汉语拼音的缩写。地名的汉语拼音缩写形式具有多种用途,但《拼写规则》未能顾及,而有关专业部门自定的缩写形式既不尽统一又不够规范:民航机票仍将“北京”缩写为PEK,全拼显然不是汉语拼音拼写式BEIJING,而是已废止的“威妥玛式”PEKING;省名的汉语拼音缩写中,为与“山西—SHX”区别,“陕西”被写作SHHX,也有SHAX。6. 声调的标注。《拼写规则》既将地名“注音”等同于“罗马化”,也当然规定地名拼写式要标注声调,以准确表达汉字读音。然而,这样做的确烦琐,至少在现阶段不利于素无“四声”习惯的非汉语人群识记,无法在短期内起到规范发音的作用;同时,在地图和要求汉语拼音字母一律大写的地名标志上也难以实现。看来,这只是一个理想化、超越时代的美好愿望。(五)涉及《汉语拼音方案》本身1. 汉语拼音字母称谓。半个世纪前创制的《汉语拼音方案》称:“字母的手写体依照拉丁字母的一般书写习惯”。其中“拉丁字母”之称据说来自前苏联,至今大概仅沿用于少数领域;而在当代地名界以至更广泛的领域,国际通行称谓是“罗马字母”,在一国之内似有两者归一的必要。2. 韵母“ü”的大写形式。《汉语拼音方案》规定:韵母ü与声母l、n相拼时写成lü、nü,其他场合可省略ü的两点。或许因为ü单独使用时写作yu,不会成为需要大写的词首字母,所以起初就没有“大写”的设计。如今,在要求汉语拼音字母一律大写以求醒目的地名标志上,凡遇“绿”“女”等字,不得已将大小写字母混写为Lü、Nü,以免与“路LU”“努NU”的拼写混淆。综上所述,中国地名罗马化的确在两个根本问题上出现偏差:在地理实体通名译写的实用方面偏“左”,即所谓“过”;在拼写方式的统一方面偏“右”,即所谓“不及”。纵览中国传统的处世理论,在推崇“不偏不倚”、告诫“欲速不达”的同时,也警示“过犹不及”。

图片察文字同类的日本地名罗马化



追根溯源




“作为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这是大力推行、广泛普及《汉语拼音方案》的初衷所在。与其“汉字注音工具”的原生功能同步,一问世便被赋予“专有名词罗马化工具”的派生功能——1958年1月10日,周恩来总理在全国政协作题为《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指出《汉语拼音方案》也可“用来音译外国的人名地名和科学技术术语,可以在对外文件、书报中音译中国的人名地名”。据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规定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中国地名,汉语地名按照普通话拼写。可见,中国地名罗马化50年来遇到的困惑,应属《汉语拼音方案》在“地名”领域的实际应用问题,不涉及该方案本身的科学性与实用性。(一)地名译写规律的异变地名是蕴涵固定意义的专有名词,无论其中的专名、通名,既然有意义就应当允许翻译,就应当让人们知晓。专名,是为描述个别地理实体而专门组词,例如“太行”“渤”“武汉”“长安”,相当于人类个体的名字,理论上具有最大的唯一性。由于专名大多不好意译,同时意译的烦琐结果也不便于使用,所以古今中外的译写惯例是“一般音译,特例意译”,例如外国首都莫斯科、伦敦、华盛顿、首尔、开罗。通名,则系同类地理实体通用的名称,例如与上述“太行”等专名一一对应的“山”“海”“市”“街”,相当于人类族群的姓氏,具有一定范围的公用性。由于通名体现这一类地理实体的性质与用途,非释义不能让人明白、应用,故以“一般意译,特例音译”为公认的译写原则,藏语地名“纳木错”“约古宗列曲”的通名“错”(湖泊)、“曲”(河流)即为音译。作为中国制定的外国地名书写形式转换准则,现行国家标准《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的“总则”之首款为:“地名专名一般音译;地名通名一般意译”。同样,国务院1978年9月批转《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其第3条为:“在各外语中地名的专名部分原则上音译,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通名部分(如省、市、自治区,江、河、湖、海等)采取意译。但在专名是单音节时,其通名部分应视作专名的一部分,先音译,后重复意译。”“文学作品、旅游图等出版物中的人名、地名,含有特殊意义,需要意译的,可按现行办法译写。”但在实施过程中,本已公认的原则、确定的方法被逐渐扭曲,走到过分强调地名一体、拼写统一的极端,即:地名是一个整体,无论专名与通名,必须统一采用汉语拼音“音译”。于是,“顺理成章”地将地名的汉字注音方式视为地名罗马化方式,如:海南岛—Hainan Dao,九龙江—Jiulong Jiang,令《汉语拼音方案》泾渭分明的原生功能与派生功能悄然合一。依照《拼写规则》规定的书写形式,两个功能仅剩两个不明显的区别,例如“北京”:注音时写作běi jīng,拼音与单字对应分写,第一字母不需大写;罗马化时写作Běijīng,按单词连写,第一字母大写。当通名被迫全体加入“音译”行列,连同少量以普通名词充当的专名一律用汉语拼音拼写,打破古今惯用、国际公认的地名译写规律,彻底断绝中国地名的一切“意译”取向(无“特例”可言),并将约束范围扩展到社会组织与公共服务设施名称,最终形成阻碍中国地名罗马化健康发展的顽症。试问:如果我们的地名拼写形式仅是说着好听、写着好看而不实用——不能揭示“通名”的性质与用途,这样的罗马化意义何在?难怪总有人质疑国内地名标志上的汉语拼音“给谁看”:说是为汉字注音,国人没必要看;说是中国地名罗马化,外国人又看不懂。这确实很难说清楚,因为不管是“注音”还是“罗马化”,两者遵从的是同一拼写规则。(二)专业视角的偏颇局限在国内,反对地理实体通名“意译”的理由大致有如下五点:其一,地名是专名、通名组合的整体,汉语拼音夹杂外文(意译通名),有损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其二,外国街道名牌从不标注汉字,我们也不必替人家考虑那么周到,持地图看路牌足矣;其三,单用英文意译通名,而来华外国人并非都懂英文,这是对非英语国家的歧视;其四,通名的汉语拼音形式,也可“固化”成新的罗马化语词,日久自会读懂其义;其五,中国的地理实体通名复杂,同类地理形态可用若干语词表示,外文意译必然千篇一律且“倒”不回汉字原形。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为《汉语拼音方案》定位:由于它只能“表音”不能“表义”,所以本职是汉字注音工具而非新文字,用来“音译”一般不必释义的专名得心应手,而对需要说明性质、用途的通名无能为力。其次要为外文正名:世界各种文字都是人类共同的交际工具,只有应用广狭之分,谁也不是洪水猛兽甚至瘟疫,如同兵器是人类共同的军事斗争工具一样——忆往昔,我人民军队从无到有,所用兵器或自敌方夺取,或于友邦购买,并不妨碍它的成长、战绩与荣誉。再次,英文应用最为广泛,在中国以各级学校为主渠道遍及城乡,适当阐释地理实体通名并未引发主权、尊严争议,新一代人有如面对外国商品一样欣然接受。最后,让通名的汉语拼音形式“固化”为新文字很难,汉字常见的“一音多字”就令汉语拼音无可奈何:分不清姓“Zhang”是“弓长张”还是“立早章”,辨不明地形中的“山”(Shan)与同音、同拼写式的衫、珊、潸、删、姗、跚、煽、搧、膻……中国古有著名寓言“盲人摸象”:数位盲人仅凭各自第一触觉判断大象的体态,触体称之似墙,触腿称之似柱,触耳称之似扇,触尾称之似绳,皆“以偏概全”也。由此联想:从20世纪70年代起,国家与省级地名工作者主要来自测绘行业,而地名罗马化又要依托语言文字行业,地名、测绘、语言文字三足鼎立。抚今追昔,假如让你我重新设计中国地名罗马化的模式,谁能保证自己的视角与观点,不会或多或少、自觉不自觉受到各自专业特点的束缚呢?一般说来,语言文字工作注重书面效果,地名注音形式无论括注于典籍的词条,还是按音序、标声调整齐排列为地名录,主观视为罗马化拼写式似无不妥;测绘工作着眼地名在地图上的表达,汉语拼音形式的地名全称与图上地理要素符号一一对应,普通人都看得明白,至多附一罗马化通名释义表即可;地名工作则强调设置地名标志,令“名”与“地”形影不离,街旁、楼顶、桥身名牌上的通名之义不言自明,自然感觉不到“通名音译”有违客观规律。然而,当地名或脱离书面环境,或从地图走下来,或与地理实体相分离,进入语言各异、文字纷呈的社会应用环境将会怎样?在各类地名并存的交通指示牌上,在商场、车站、机场、医院、公园等五花八门场所,通名只译音不释义能让哪国人看得懂?看不懂的名称牌、指示牌又能说明什么、指示什么?中国地理实体通名复杂,不宜直接用外文意译——这是来自专业部门长期实践,因而最有讨论价值的论点。仅在汉语里,地理实体通名就不是一般专业人员能说明白的:同为村落,有村、庄、屯、堡、寨、圩、厝;同为湖泊,有湖、泊、海、淀、池、泽、潭;同为岛屿,有岛、屿、礁、洲、沙、山、头、滩。如果凡河流通名均译作“River”,长江、黄河、湟水、浊水溪的罗马化形式将无法“倒”回汉字原形,黄河、湟水也将“重名”;同样,若以“Road”表示一切道路通名,也无法区分道路中的街、路、道、巷、条、胡同、里弄。(三)时代与国家观念的滞后当人类不仅具有区分地理实体“彼”与“此”的动物本能,而且逐渐从野蛮步入文明,以特有的聪慧创造命名事物的两大手段——语言和文字,地名也应运而生。没有语音传递、字符记录并联合表达特定寓意,地名便无从产生,更谈不上使用和延续。所以说,中国地名的主要问题是语言文字应用问题,地名罗马化即为《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之一。对于各种地理实体,地名是其语言文字代号,更是它们的“第一标志”,身边的社会现象促使我们反思:作为中国语言文字领域少有的“国际标准”,我们对“地名罗马化”的认识是否深刻,贯彻是否准确,维护是否得当?置身全球信息化、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中,我们在语言文字领域的时代意识、国家观念是否应当进一步加强?1. 少数民族语地名拼写。1976年6月,国家测绘总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修订施行《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规定其用途不仅是“地图测绘工作中调查记录少数民族语地名的记音工具”、“汉字音译少数民族语地名定音和选字的主要依据”,而且“作为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标准”。的确,音译转写是对该民族语本来读音的直接记录,失真程度较汉字译音大为减少;且拼写式比汉语拼音简短,适宜在地图上大量标注,是测绘与民族、历史、语言、文字等专业必备的译音工具。也应看到,音译转写法由“注音工具”向“罗马化形式”的转化,同《汉语拼音方案》如出一辙。从国家层面和国际环境看,尽管它具有上述一些优点,但取代汉语拼音以至成为该民族语地名唯一的罗马化形式,还不乏商榷的余地。首先,作为某民族语地名的罗马化形式,音译转写与汉语拼音拼写的文字基础、拼写方法和表达语音都不同,无法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汉语拼音方案》衔接,离开本民族区域便无法使用。例如:地名在国家广播、电视中的普通话读音失去依据,汉字译写中的多音字无法注音。其次,某民族语应以何种方言为“标准音”转写方获公认?多民族混居之地按哪个民族语转写才不失公允?其他具备条件的民族有无必要各搞一套音译转写法?均无定论。再次,音译转写法用途狭窄,多年来难以普及,一个重要原因是全国能够识读者很少,专业工作者更少,且后继乏人。从“名从主人”延伸到“音从主人”,是将音译转写形式扩展为地名罗马化形式的主要依据。现实中,国家坚持使用“哈尔滨”“百色”“喀什”“勐腊”“那曲”等各民族语称谓,现代又将内蒙古首府归绥改称“呼和浩特”、新疆首府迪化改称“乌鲁木齐”,正是“名从主人”的体现。但是,与任何真理强调到极点会走向荒谬一样,如果传统的“名从主人”理念偏离国家全局,各地自成一体的地名用字、语词、读音何以面对共同的世界?民族语地名的普通话读音只能“说”、不能“写”,书面的汉字书写形式只能与某民族语读音捆在一起,似乎不是正常的语言文字现象。至于地名的汉字译音不够准确,这是任何不同文字间的语言转换无法避免的。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环境以及要求统一、标准、便捷的人类社会,国内各民族语间的译音差异应忽略不计,过于强调译音准确反倒让人不知所云。2. 特殊地区地名的拼写。当初,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国内特殊地区地名采取“汉语拼音加括注”的拼写原则,是在“一个中国”前提下照顾历史与现实的两全之策,在今天也堪称实践“一国两制”的生动范例:用汉语拼音拼写,体现“一国”;括注当地习惯拼法,体现“两制”。应当特别指出,我们以往对国内特殊地区的关注仅在外交、国防,其实关系国家形象的还有语言文字与地名,有必要作为国家统一与向心力的又一标志加意维护。在国家层面的罗马化地图上,对中国每一个地理实体专名用不用汉语拼音拼写绝不是技术问题。况且,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与国内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无关:作为“国家标准”,应允许国内特殊地区例外;作为“国际标准”——依据地名“单一罗马化”原则制定、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世界各国一体遵从,则没有任何理由被屏于国内特殊地区之外。在国内特殊地区的地名拼写问题上,将使用汉语拼音与“一国两制”对立,是人们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对这一地名领域,如果我们自动放弃汉语拼音拼写,就是放弃国家在这一领域的语言文字主权,从一个侧面形成不利于统一、有利于分裂的被动局面。尽管发生在无意间、无形中,也是国内外敌对势力求之不得的。应当说,在中国的固有疆域内,以《汉语拼音方案》实现地名罗马化是时代的要求、国家的体现;中国地名若不使用汉语拼音,被拒绝的不仅是中国政府,而且是全世界与全人类。

图片考察文字同类的韩地名罗马化



柳暗花明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由于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语言文字复杂,加上人们的命名理念多变,以致中国地名的由来之久、问题之多、解决之难都堪称举世罕见。30年来,我们为之奋斗的中国地名标准化,包括前、后两部分:先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现的“国家标准化”,再以罗马化形式表现的“国际标准化”,后者以前者为基础。作为全世界即所谓“地球村”最大的非罗马字母语言国家,中国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而迅速融入国际大环境,一方面顺应世界多数国家使用罗马字母语言的主流而探求“地名罗马化”。然而,这个被称作“综合性”或“边缘化”的新学科,“地名学”涉及面广泛,单是制定中国地名罗马化的拼写规则,就要涉及陆地、海域和宇宙天体,要解决通名、少数民族语、特殊地区、涉外及国际公有领域等诸多问题,并要得到各相关部门的支持。自全国地名工作重点转入社会应用管理,特别是国家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之后,“闭关锁国”状态下不易显现的地名罗马化问题纷纷浮出水面,不是在书本、地图、行业上,而是在专业部门难以控制的社会应用领域,首先是率先改革开放的沿海大、中城市。1987年12月2日,国家层面第一次作出回应——中国地名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威妥玛式”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当时,在国家地名、语言文字主管机关工作的人们几乎一致认为:在地名标志上,不得采用的不仅是英文,而且是一切外文!这就是那个时代的观念。就从那时起,在主张通名“表音”与坚持通名“释义”的两派对峙中,笔者由明确赞同前者到逐渐理解后者,由非“左”即“右”的极端到探求“共存互补”的中间状态;近年来,更是背负地名工作者的“叛逆”之嫌,在执着与傍徨、坚定与反复的求索中蹒跚前行:在地方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和地名工作者研讨,征询国际友人意见,宣传自己观点并接受质疑、指责。“山重水复”与“柳暗花明”变幻之间,收获最大、感受尤深的,莫过于亲临同属非罗马字母语言国家的韩国、日本考察,因为彼此地名罗马化的难点类似,化解的途径相通。在那里,地名罗马化既不是轻易放弃民族语言全盘“西化”,也不是主观“译音”听任国际社会茫然不知所云,而是不拘一格“取长补短”,借助世界通用的罗马文字使本国地名拼写法趋于合理、实用,即:保持本国地名拼写法的主导地位,使之有效应用于一般地名和社会多数公众场合;借助英文诠释地名中需要明示性质、用途的部分,特别是车站、桥梁、饭店、公园、剧院、机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通名。在实际应用中,英文的辅助方式大致有以下三种:其一,直接“意译”通名。韩国的“漢江公園”拼写为Hangang Park,日本的“東京站”拼写为Tokyo Station。其二,通名音译后括注“意译”。韩国的“漢南大橋”拼写为Hannamdaegyo(Bridge),日本河流“大川”拼写为Okawa(River)。其三,由普通名词充当专名者全部“意译”。韩国的“國立民俗博物館”拼写为The National Folk Museum of korea,日本的“彩虹大橋”拼写为Rainbow  Bridge。其四,地名中的外来词,如奥林匹克、华盛顿、维纳斯,照搬其英文原形。凡此种种,多与笔者的构想不谋而合,可见人类社会的确存在着同“病”同“医”。半个世纪的实践证明,在“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中国,以《汉语拼音方案》统一全国地名的罗马化拼写形式,是这个主权国家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中国向人类社会的郑重承诺。30年来,国家的面貌在改革开放中日新月异,对地名罗马化的需求更加急迫,对《汉语拼音方案》的认识更加深化,遇到这样那样的困惑在所难免。平心而论,一些大城市在地理实体通名罗马化上自行其是、屡屡违规,虽嫌偏激却也实出无奈,应看作从《汉语拼音方案》应用角度促使“昏睡”的人们猛醒。近、现代的中国,在地名罗马化进程中先后经历两个“极端”:先是热衷于使用近代外国人设计的“威妥玛式”等旧拼法,废除多年后仍有人留恋不舍,是否出自崇洋媚外的“殖民地心态”?继为不顾国内外实际需要,或以局部置于国家之上,不采用汉语拼音拼写当地地名;或将汉语拼音绝对化——根除通名“意译”,拒绝外文帮助,是否源于“矫枉过正”的民族意识、改革开放中某些领域的“闭关锁国”?时至今日,前一个“极端”已在大陆日趋绝迹,后一个“极端”明摆着前景黯淡,为什么还要在“四面楚歌”中墨守陈规、坐以待毙,而不及时在两个极端之间寻求一条新路呢?笔者认为,今后一个历史时期的中国地名罗马化,应当在党的十七大“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精神指引下,从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的高度,遵循“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原则,在坚持中国地名罗马化的汉语拼音方向基础上,进行“区别对象、划分场合、完善方法”的调整与提高,而预期的拼写方式具有强化“统一”、借力“辅助”、方便“应用”三个特点。(一)国家层面统一,特定区域自主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统一”是解决国内各种问题的基础和方向。中国现有疆域的全部地名,无论来自哪个民族、哪个地区,在国家层面以至国际环境首先是“中国地名”,均应无条件遵从以《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合力打造“中国地名”规范划一的外在表现形式,维护“一个中国”独立、统一、团结、向上的整体形象。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国内地名的书写、语词和读音,进而实现一个非罗马字母语言国家的地名“单一罗马化”,这是人类社会对中国的基本要求。而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国内特定区域——部分民族自治区域和实行不同社会制度的港、澳、台地区,依旧可以自主决定当地习惯的地名罗马化方式,并在必要时体现与国家拼写方式的对接与照应,即:在国家层面以至国际环境,依地名的汉字书写形式用汉语拼音拼写,括注当地习惯拼写式;在本民族自治区域和港澳台地区,地名用当地习惯拼写法拼写,括注汉字书写形式的汉语拼音拼写式。如此处理,也与国家推广普通话并保留区域方言、推行规范汉字并允许在特定范围使用繁体字的政策一致。在地名标志上,部分民族自治区域可同时体现两组内容:本民族文字与相应的音译转写式,汉字书写形式与相应的汉语拼音拼写式——本民族人民看民族文字,国内其他人民看汉字,外国人看罗马化形式,全面覆盖而无遗漏;而在港澳特殊地区,可在当地习惯拼写式之后括注汉语拼音拼写式,若像台湾那样改用汉语拼音拼写则可省去括注。目前,首先应做到中国地名罗马化形式与当地语言文字环境相适应:在非民族自治区域,上海的“乌鲁木齐路”用汉语拼音拼写为Wulumuqi Lu;在非港澳特殊地区,天津的“澳门路”用汉语拼音拼写为Aomen Lu。(二)拼写以“我”为主,外文释义为辅世界非罗马字母语言国家共同的地名罗马化道路,是在保持本国地名罗马化拼写法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借助世界通用的罗马字母语言诠释地名中需要说明性质、用途、含义的部分,并以此区别地名的原文注音形式与罗马化拼写形式。同属借助外文释义,是直接意译还是括注意译,或是音译之后重复意译,应区别地理实体的种类、地名的使用场合而定。——通名直接意译:在人文地理实体名称中,包括行政、事业、企业、社团等单位的社会组织名称,包括商厦、影剧院、体育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园、车站、机场等单位的公共服务设施名称,因与人们社会生活关系密切,其通名简明且易于翻译,应允许直接使用英文意译。不过,其专名中的地名如“北京(百货大楼)”、人名如“中山(大学)”,不便意译的专用语词如“南开(大学)”“明德(公司)”,仍用汉语拼音拼写;借用社会组织名称的地名,如“民族大学(南路)”“儿童医院(站)”,由社会组织名称充当的专名应以汉语拼音拼写。——通名括注意译:鉴于中国的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以及政区、聚落、街道等人文地理实体的通名复杂,不宜直接以英文意译替代汉语拼音拼写。必要时,可在保持其汉语拼音拼写式完整的基础上,括注通名的意译形式。如果地名标志与所指称的地理实体结合紧密、指位清楚,如街道旁专门设置的名称标牌上,通名便不必括注。对包括邻国共有、边境争议、近代割让等涉外区域以及南极、月球等国际公有领域,地名罗马化形式需照顾国际环境,可酌情在汉语拼音拼写式之后,括注国际惯用称谓、通名意译形式或中国原有称谓的汉语拼音拼写式。——通名重复意译:作为一种传统的地名译写方式,应当恢复它在未来中国地名罗马化中的地位。国内素有先例:藏语地名“雅鲁藏布”,其通名“藏布”意为“江河”,但在汉字译音后无法表达此义,故在藏语通名“藏布”之后再加汉语通名“江”,写作“雅鲁藏布江”。当大量地名排列在书面、汇集到地图上,当若干各类地名混合于同一交通指示牌上,为节省书写空间需缩短汉语拼音拼写式——省略括号,直接为通名的汉语拼音拼写式加缀意译形式(必要时使用缩写形式)。——专名中普通名词的拼写。政区、聚落、街道以普通名词充当专名,如“朝阳”(区)、“太平”(庄)、“建国”(路),一般不需要烦琐的意译,以汉语拼音译音即可。而商贸区的“食品”(街)、旅游区的“珍珠”(滩)等专名,释义确能方便非汉语人群理解,必要时可在译音之后括注释义。作为应当扼要表达的专名,普通名词能否在特定环境直接意译,各地已有尝试,未闻有何副作用。(三)立足社会应用,规则收放有度的确,中国地名罗马化有其产生的特定背景与制约的诸多因素,多年如同被无形的枷锁束缚,理念的开放与规则的改革举步维艰。年复一年的质疑、争论、探索,孰是孰非?与“学以致用”同理,地名科学也要“研(究)以致用”。既然检验理论优劣的标准莫过于“实践”,那么,衡量中国地名罗马化得失的尺度也莫过于“实用”,即:以社会应用效果为准则,修正、完善中国地名罗马化的既有理论,切实满足国际交往及交通、旅游、文化、传媒等领域的需要。——附加成分科学归类。对概念模糊的“专名或通名中的单音节修饰、限定成分”,应按明确认定的性质划分归属,即:东、西、南、北、中,前、后,内(里)、外等方位词,并非通名的修饰、限定成分,而是“专名”中标示方位的关键、与相关地名区别的核心,在罗马化拼写时应与专名的其他成分连写,如“车公庄西路”拼写为Chegongzhuangxi Lu;真正修饰、限定“通名”的形容词,如表现街道自身状态的大、小、新、旧、老、直、斜等,才应在罗马化拼写时与通名连写,如“滨河斜街”拼写为Binhe  Xiejie,有些早已构成“大街”“大道”等新的通名。一些结构更加复杂的情况,如公交车站“北洼路/西里/南口”,专名与通名的划分、方位词的归属都需要专门研究确定。——序数词允许译音。地名中的代码,由于数字较大且不常用到,在罗马化拼写式中仍可用简明的阿拉伯数字书写,如“1203高地”写作1203 Gaodi。街巷名称中的序数词,常用且多系一位数,至多两位数,在罗马化拼写式中若改用汉语拼音译音,对于非汉语人群有便于发音进而问路的优点。当然,“经五路”由Jing 5 Lu改为Jingwu Lu,表达其义似不如阿拉伯数字直观、易懂,两利(害)相权取其重(轻)吧。——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为避免省略通名又生歧义,专名拼写式中的原有通名与其他成分必须连写,如铁路站名“泰山(站)”“楚玛尔河(站)”不能按“泰/山(站)”“楚玛尔/河(站)”分写;在“以a、o、e开头的非第一音节”之外,凡容易与相邻字母“误拼”者均应加注隔音符号;地名中的外来词宜区别对待——街路等一般地名,仍按其汉字形式用汉语拼音拼写,必要时括注其外文原形;用于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设施名称,应允许直接使用外文原形。在现时期,对中国地名罗马化拼写不再作“标注声调”的超前要求。地名的汉语拼音缩写形式,应在调查社会应用现状基础上研制通用的“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方案》本身的问题,如汉语拼音字母称谓、韵母ü的大写形式,应提请语言文字部门统筹解决。

图片南极独行于雪原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重温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的名言,也应醒悟这个道理:生活在一个同为人类却“字不同形”“语不同音”的地球上,中国地名只有顺应天下大势,借助与大多数国家相对一致的写法、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读法才能融入世界。近代以来,从政府到民间,从实践到理论,中国已为地名罗马化的创立与改善付出了不懈努力。如今,人们一旦真正明白地名罗马化为何创立、为谁所用,就会时时想到未来、处处看到世界,就会与禁锢自己思维、阻碍社会进步的主观、片面、守旧意识决裂,就会一往无前地朝着“合法—合理—和谐”的方向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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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本用于国家民政部2008年“民政论坛”,获该年度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发表于《语言文字应用》2008年“增刊”。“地名笔谈”刊发前,作者决定保持当年文稿不变并配图,谨致谢意。



作者简介

商伟凡,地名学者,中国地名学会副会长,国家《地名志》学术顾问,央视与民政部《中国地名大会》首季总顾问,研究员。1982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地理系,从事国家地名工作至今。参加相隔30年的两次全国地名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辞典》《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标准地名图集》编纂,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审定,第28次南极科学考察及第10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大会。曾任民政部(中国)地名研究所副所长、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委员。专业方向为地名应用与地名标准化,著有《天地经纬——地名纵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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