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名标准化与语言文字建设六十年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1-24 阅读:1050 次
来源: 地名笔谈
作者(二排左3)2011年加入国家语言文字专业队伍
地名,亦为自然、人文地理实体的语言文字标志——口头表达靠语言,书面叙述用文字,是语言文字战线一个特殊的社会应用领域。由于地名同语言文字唇齿相依、水乳交融,所以新中国为语言文字规范化不懈奋斗的60年,也是地名标准化随之成长、日趋成熟的60年。
形影不离
作为一个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文化深邃的东方大国,地名的丰富、多样、深刻自不待言,复杂程度则因语言博大、文字独特而加倍。我国的地名标准化包括:①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准绳,规范地名用字与读音——国家标准化;②置身最大的非罗马文字国家,应确定本国地名的单一罗马化形式——国际标准化。显而易见,新中国语言文字建设60年的成就,奠定地名标准化的前提与基础:作为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主体,“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地名标准化遵从的根本准则;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是地名工作健康发展的“座右铭”;划时代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直接引领地名标准化方向的第一部法律。
地名用字——规范汉字:依据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与1964年《简化字总表》,不再用繁体字;依据1955年《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不再用异体字;依据1988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新的命名不再用生僻字。
地名读音——普通话:少量被允许使用的地名方言音、古音,限于1957年、1962年经国家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审订者,收录于1985年《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此外申请在全国通用的地名读音,须由国家统一审订。
地名罗马化——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除蒙古语、维吾尔语、藏语地名采用本民族文字音译转写形式外,应用于汉语地名和其他少数民族语地名。其中,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名括注其习惯拼写法,涉外地名括注国际通行拼写法。
在现行《地名管理条例》(1986年实施)中,语言文字方面的条款有:命名“避免使用生僻字”;区域单元内的地名“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少数民族语地名、外国地名的“汉字译写,应当做到规范化”;“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长期以来,地名标准化有语言文字部门的重大贡献。由其领衔者如:1978年申报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1987年颁布《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有其参与者如:1956-1964年间修改“用字生僻难认难写的”县市名称,1976年前后制定《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1977年创建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地名委员会,2000年开展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审定。——60年来,我国的地名标准化紧随语言文字规范化步伐,称得上是“亦步亦趋,不越雷池一步”。
地名和语言文字工作者的紧密合作(作者2001年摄)
瑕瑜互见
1979年在开展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中遇到诸多地名生僻字时,1987年强调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威妥玛式”等旧拼法和外文时,1996年编制囊括4万多个乡镇名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标准地名图集》时,我国地名存在的语言文字问题一次次浮出水面,逐渐引起国家地名部门及语言文字部门的重视。
“各种语言文字问题在地名中应有尽有”“原先一些审定结论难以维持”“现行语言文字规范爱莫能助”,类似现象更集中地暴露在2000年对四级行政区域(省、地、县、乡)名称用字读音的审定中。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三“难”:1. 用字之难。①简化字:地名古以汉字部首“会意”,如“濛”表示聚落临水,简作“蒙”岂不缺“水”?地名常用字“嘴”,当代辞书认可“俗作‘咀’”,以致规范地名用字难度大。②异体字:字义有别而字形合一,如“谿”并入“溪”,“砦”并入“寨”,在地名中字不达义;“瑯琊”写作“琅琊”,失去语词平衡;一些“异体字”被追还,河北丘县已恢复“邱”,云南澄江希望复原“澂”。③生僻字:以常用同音字替代而本义尽失——陕西盩厔取义“山曲为‘盩’,水曲为‘厔’”,今作“周至”则无解;1956-1964年简化的33个县名,江西波阳已恢复“鄱阳”,黑龙江爱辉要求恢复“瑷珲”。2. 读音之难。①请去异读:已定为异读音的江苏六(lù)合、浙江丽(lí)水、江西铅(yán)山,当地据其含义请改按正常读音。②请改异读:如河北乐(lào)亭与山东乐(lào)陵、江苏的洮(yáo)湖、山东的地貌用字“垓”(hǎi),当地请改定为异读音。③请按方言:分布较广的通用名“崖”(ái)、“堡”bǔ、pù,当地请将方言音通用。④古音认定:本义似为“水大流急”的山西洪洞(tóng),源自古国名的甘肃宕(tàn)昌,当地请认定为通用读音。⑤民族语音:广西壮语地名“百(bó)色”,已自行改读“百(bǎi)色”;其他属于民族语音的阿(à)、哈(hǎ)、汗(hán),汉字译写所用多音字“曲”(qū、qǔ),在通用语言文字环境中的地名读音待定。3. 罗马化之难。①既属一个中国,地名罗马化形式却不同,如汉语拼音“北京”(Beijing),音译转写“拉萨”(Lahsa),习惯拼写法“香港”(Hongkang),涉外地名括注外文。要不要统一?怎样统一?②地名构成中,有必要说明性质、用途的通用名,该不该借助外文意译?四个直辖市的街道通用名拼写式为:北京的路牌用汉语拼音,指示牌用英文;天津用汉语拼音;上海用英文;重庆为汉语拼音、英文双注。——在亲历地名标准化具体业务之后,一位资深语言文字学者感叹:地名的“脚”大了,而语言文字规范的“鞋”小了。
2009年6月,地名、语言文字科研单位联合组织专业会议(左三为作者)
相辅相成
时过境迁,抚今追昔:既然所用文字无异,为什么对地名不能与一般社会用字同等看待?既然同为专有名词,又总将人名、地名相提并论,为什么往往“彼”可“此”不可?既然类属语言文字应用,为什么一般通用规范用于地名并非“浓妆淡抹总相宜”?
就说“难分难舍”的“地名”与“人名”,除使用者多寡悬殊外,至少有几点区别:论涵盖空间,地名代表当地发生的一切,人名仅代表人类的个体;论存活时间,地名可使用千年、万年无法限量,人名则至多百余年;论管理方式,地名事宜属政府行为,人名事宜属个人行为。可见,以往语言文字规范未能给地名留出足够的空间,关键是对其特殊性认识不足。其一,人类地名共性:①全球自然、人文地理实体的第一标志,以国际标准化形式应用的交流工具;②当地历史、文化的结晶与传承,关系国家权益与民族尊严;③地域各类信息的综合载体,处于多学科边缘的集合体。其二,我国地名个性:①古今崇尚“正名”,传统文化烙印深刻,命名理念易受时代制约;②语言文字独特,地名言简意赅,通用名多样化,地域风格鲜明;③处于社会变革时期,地名的新与旧、虚与实、雅与俗并存,不乏外来文化影响。其三,相辅相成关系:①语言文字是地名产生与应用的前提;②地名自身的问题主要是语言文字问题;③语言文字规范是地名标准化的基础;④地名是语言文字标准化必克的难题;⑤语言文字标准化与地名标准化互助共赢。应当指出:在县级政区名称用字被1988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7000字)全部收录之后,语言文字领域对地名特殊性的关照不断。例如,新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将乡镇名称中的生僻字和限用于地名的异体字酌量收录其内;福建冠豸山之“豸”,通读“zhì”而当地读“zhài”,经考证此处之“豸”系“廌”(许慎《说文解字》注音“宅买切”)通假而来,属“古音随字形更替遗存”,在此读“zhài”始获国家认定。笔者曾遐想:若规范语言文字在先,地名标准化在后,当轻车熟路、所向披靡。现实是:未经地名标准化凸显其特殊性,规范语言文字总难免顾此失彼。所以,地名标准化应一如既往,帮助完善并继续遵循语言文字规范,依靠其专业力量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当务之急是:完成国家标准化范畴的常用地名审音定字,改进国际标准化范畴的中国地名罗马化体系。——地名和语言文字领域都在追求光明前程,既然谁都不可能单枪匹马、孤军深入,就只能寄希望于相互的理解与合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