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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古今地名中的纺织考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2-20 阅读:830 次

来源:江西地名研究

李强  严蓉


“湖北”一词既是区划名词,又是一个时间名词。因为宋设“荆湖路”,统领今湖北大部,为“湖北”得名之始,至清才有建省之始。笔者所谈“湖北”特指区划名词,即在湖北现今行政区划内的。湖北古今地名中有“蓝”“麻”“孝感”“嫘祖镇”与纺织似乎相关,在相关专著和论文中有相关论述,但深入研究后,还是有一些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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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地的染织性


蓝是春秋时期楚地名,经考证在今湖北钟祥县西北,乃是春秋时期楚昭王所设的一个县名。之所以地名以“蓝”命之,说明此地生长着很多蓝草,蓝草品种很多,如蓼蓝、菘蓝、木蓝、马蓝等,都可用于制靛染色。以植物命地名是湖北古代地名的一个特色,如“蕲春”之“蕲”来源于当地生长的一种植物“蕲”。以“蓝”这一地名来说明楚国已有制靛染色的技术,似乎也说得通,因为蓝草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才有这样的命地名的行为。此外,楚国有“蓝尹”这种冠以职事的官职——职掌染湅的工官,一方面,说明制靛染色的技术的存在。另一方面,说明楚国重视生产技术,如《国语·卷十八楚语下》中有“蓝尹亹避昭王而不载”的故事。作为楚国公子的亹做一个工艺方向很窄的工官。《左传·文公十年》载“王使(子西)为工尹”也是楚国重视技术的体现,将一名贵族任命为百工之长,并记入历史这是头一例。而《左传》记载的三次中原地区的“百工暴动”中仅有“百工”的词,甚至连百工之长的姓名都没有出现,这说明百工之长的官职在中原地区比较低下的。中原地区和楚国对技术的不同态度,可从公输班为楚国造云梯的故事可见一斑。加之楚国的工匠都行使着一些神职行为,在整个官职体系中受到一些重视,这可能是楚存八百年的一个重要原因。“蓝尹”作为一个门类工匠的管理人员,其在楚国并不仅仅涉及工艺方面的管理,还有可能有更重要的宗教功能,这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因此,从楚设蓝县,有“蓝尹”这种冠以职事的官职的存在,有力地证明楚国在春秋时期已掌握制靛染色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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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地考


湖北的麻城的由来,初看其名,让人想到可能与植物麻有关。但据清康熙九年《麻城县志》载:“后赵麻胡秋,石虎使筑城,督工严峻,因以姓名城。”似乎可以否定与植物麻有关。但《左传·昭公四年》中吴伐楚,取楚之“棘、栎、麻”三邑。关于“麻邑”历来争论不断,古今有河南襄城说、安徽砀山说、湖北麻城说。凌礼潮根据杜预注的“楚之东鄙”和吴楚争霸的军事进军图证明《左传·昭公四年》中的“麻”即是麻城。再者《三国志·吴志·周瑜传》有“十一年,督孙瑜等讨麻保二屯。”其中“麻保二屯”之麻屯(今湖北嘉鱼附近)的命名,可能与《左传·昭公四年》中的“麻邑”命名一样。正如前文所论证湖北古代多以所产植物命地名,从《左传·昭公四年》“棘、栎、麻”三邑的名称即可知它们都是植物,那么麻城、麻屯之“麻”必与植物之麻相关了。


那么麻城的“麻”到底是什么植物呢?笔者认为是大麻(图1)。《说文解字》中有“麻,枲也。人所治也,在屋下”“枲,麻也”“林,葩之总名也。之为言微也,微纤为功”关于大麻的描写。从《说文解字》中是无法知道“麻”“枲”“林”是指大麻的,但从《礼记·内则中“女子执麻枲学女事,以共衣服。又大麻有实者名苴,无实者名枲”可知古时称麻特指大麻。古时五谷中有“麻”,五谷中的麻是指大麻的籽,其后大麻茎的纺用被古人利用培育,培育出只长茎不长果实的品种,故“五谷”中的麻被稻取代。根据清代学者段玉裁(1735-1815年)的注释,可知“林”是大麻的果实之意,因为“葩”即是“萉”,“萉本谓麻实,因以为苴麻之名。此句疑尚有夺字,当云‘治萉枲之总名’,下文云:‘林,人所治也’可证,萉枲则合有实无实言之也。”



孝感与董永故里


孝感其名与一个纺织传说有关联。“孝感”其名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光绪八年《孝感县志》:“宋孝武孝建元年(454年),徙郢州之江夏郡,治夏口,而以其安陆县置安陆郡,又以汉末孝子董永故,析安陆县东境置孝感县,属江夏郡。”是为“孝感”得名之始。据此孝感被誉为“董永故里”,董永的故事里就涉及到织女助织的故事。


董永故事的文本有很多,如西汉末年刘向《孝子传》说,曹魏时期曹植《灵芝篇》说,两晋时期干宝《搜神记》说。刘向《孝子传》虽然遗失,但《汉书·艺文志》不见著录,因此不少人怀疑《孝子传》是后人伪托,笔者认同这一观点,并认为曹植《灵芝篇》可能是董永故事已知的最早文本。对于唐宋的一些重要著作如《法苑珠林》《太平御览》等书中标明引用了刘向《孝子传》中董永的孝故事,笔者认为文本本身是不可信的,因为刘向《孝子传》中有董永因孝而感动天帝,因而派织女下凡间来帮助他,这个文献中有善有善报的佛家因果思想,试问佛教在东汉明帝后才在中国流传开来,西汉刘向怎么会将这一他死后才出现的思想写进他的书里呢?另外,我们从西汉画像石中只见董永“鹿车载父”的图像信息,并不见织女相助的图像信息,这足以证明刘向《孝子传》是后世至少是东汉明帝之后的人假托刘向之名而写,现今已知最早关于董永故事的文本非曹植《灵芝篇》莫属。


《灵芝篇》有:“……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责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岁月不安居。……”可见,从《灵芝篇》中我们是无法得知董永是哪里人,也没有七仙女嫁给董永之事,仅有天帝派神女帮他织布而已。


到东晋《搜神记卷一·董永与织女》关于董永与织女的故事发生了变异,“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匹。’于是永妻为主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千乘乃山东古地名,今山东博兴、高青一带。《搜神记》将董永故里指向山东,是否是编辑加工的呢?显然,故事情节更饱满。那么光绪八年《孝感县志》中为什么会说“又以汉末孝子董永故,析安陆县东境置孝感县”?到底董永故里在哪里?那就需要对“又以汉末孝子董永故”的理解,董永故里孝感说是将“又以汉末孝子董永故”理解为汉末孝子董永的故乡是孝感所在地。这显然有的牵强,笔者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又因为汉末孝子董永故事孝心感动天地”,并非指董永的故乡是孝感所在地的原因。


《搜神记卷一·董永与织女》是民间故事《董永与七仙女》的原型,将织女变成七仙女可能由于民间故事《牛郎与织女》中也有织女之故。《搜神记卷一·董永与织女》这则神话与爱情无关,因为织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可见织女之绝决,似乎与董永无夫妻之实,只是孝心感动天帝的原因而获善报。从“道逢一妇”“愿为子妻”可见与汉代婚嫁习俗不符,只能作为怪异之事来引起读者兴趣。而关于织女的织布效率还是惊人的,十日织一百匹缣,则为一日织十匹缣。以汉幅宽50.6cm,匹长9.2m,一日则要织92m的布,这确实是神话。因为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有记载汉末织布效率的“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可见三天织五匹已是极限,即一日才织不到二匹(约1.67匹)。


从董永孝故事流传的范围来看,它是通过自上而下政治宣传后而在全国流传开来。它不同于黄道婆传说的流传,黄道婆传说在长时间里没有受到官方认可,由民间祭祀,使得黄道婆的庙仅限于上海松江和江浙一小部分地区。董永的故事受到官方重视,一定有其原型,所幸《汉书》卷17《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中找到两汉之交山东千乘真有一董永,他还被汉光武帝封侯,这应该是其原型。可见,董永的故事一开始在东汉初年出现,只有故事前半部分即“鹿车载父”“卖身葬父”,此为官方宣传,而到东汉中后期才逐渐出现“神女相助”“织女相助”的情节,这明显带有民间宣传的色彩。


所以,不管孝感是不是董永故里,但确实与董永有关,所以与纺织或多或少有一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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嫘祖镇


湖北远安县嫘祖镇是2014年由荷花镇正式更名而来,它是为了纪念嫘祖故里而命名。嫘祖是何方神圣?乃黄帝元妃,元妃是正室的意思。相传她教民蚕桑,是丝织技术的发明者。中国是丝绸的故乡,可见嫘祖在中国历史的地位之高。关于嫘祖发明丝织技术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刘安及其门客编写的《淮南子》中,但《史记·五帝本纪》中没有嫘祖发明丝织的记载,只有记载嫘祖是西陵之女,生玄嚣和昌意之事,其他只字未提。可能是刘安出于政治目的,有意抬高女性统治者地位,以迎合西汉时期皇帝外戚母族,在其《淮南子》中把作为女性统治者代表的嫘祖描绘成伟大事业的发明者,以增强其神性。正是因为《史记》中“西陵之女”的记载,据《战国策·秦策》和《史记·楚世家》记载,湖北宜昌在战国和汉代时已有“西陵”之名。据此,有人考证今远安嫘祖镇所在地是《史记》中所载的西陵。


事实上关于嫘祖故里的争论很大,有不下十三种之说,但获得当地政府支持的有湖北远安说(图2)、四川盐亭说、河南西平说,三地不约而同地在21世纪以来相继将其认为的嫘祖故里,并将相关乡镇”更名为嫘祖镇,相互竞争异常激烈。关于嫘祖故里的争论是不会停止的,因为最早记载的文字信息有限,历朝历代都在此基础上不断引申发挥,这些信息给当代很多想象的空间。不管怎样,嫘祖镇的命名说明各地对丝织技术发明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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