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的目的、对象和方法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2-30 阅读:1020 次
来源:地名笔谈
商伟凡
引言:语言与文字是地名产生、应用、传承的根基,统一、规范地名的用字与读音是地名标准化的前提。当年由国家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审定工作”,后期因故暂未进入“行政审批”环节——地名方面顾及政区与山川、聚落的连带关系,主张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时统筹考量;语言文字方面先将地名用字遴选、纳入研制中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整体问题待其公布后酌情解决。我作为该项工作的主要策划者和具体业务负责人,其经历与感触应有益于继续推进地名领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
2000年4月25日,主管地名和行政区划的国家民政部,联合主管语言文字的国家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审定工作的通知》。时值世纪更替、千年之交,一项由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策划、组织、领导的地名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
审定目的
从1977年成立中国地名委员会至今,全国规模的地名工作已经走过23年的历程。其间,普查、编纂、建档、管理、设标、科研等重大的业务活动硕果累累,奠定了我国地名标准化的坚实基础。然而,除了地名工作成果亟需法定才能为社会一体遵从外,我国地名现状距离标准化的要求究竟还差多远?还有没有当做而未做的事情?……在编制囊括现行5.2万个政区名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标准地名图集》过程中,充分暴露当今我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方面的主要问题: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编绘地图时,政区名称中近千个超出计算机库容的生僻汉字不能输出,只好逐个拼凑造字,然后在地图上“填空”;按汉语拼音音序编排《全国政区名称索引》时,政区名称中形形色色无规律可循的地方读音,为计算机的排序能力所不能企及,只有依靠人工查证,逐一调整次序;在图表编制中,还经常被地名的用字混乱困扰,突出表现为汉语地名中常用汉字的一字多写、民族语地名中译音汉字的一音多字,虽经反复核对仍难免差错。可见,从用字、读音方面审定进而法定全国各类地名,已成为深化基础性地名工作、开拓持续发展空间、实现国家和国际标准化的必由之路。它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内外交往、人民生活和高科技普及的意义显而易见,作为祖国统一大业的直接需要也摆在面前——近来,台湾当局决定:地图绘制采用大陆现行地名、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采用大陆推行的汉语拼音。这就迫使我们以审定地名的用字读音为新的起点,加快实现我国地名标准化的近期目标。应当看到,开展大规模以“用字、读音”为专题的地名审定工作,单凭地名主管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一定要有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的密切合作,这是地名与语言文字的特殊关系决定的——其一,离开语言文字,就没有地名的产生、表达和延续。因为人类只有创造了语言文字,才能在此根基之上为地方命名;而构成地名的字形、字音、字义,分别要用文字书写、语言称说和语言文字综合描述来表达。其二,地名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标志是“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这同样是地名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如果语言文字不统一,地名标准化就失去了依据;如果地名中存在众多未经审定的汉字及方言读音,语言文字规范化也难以实现。当前审定工作的目标是:现行各级政区名称的汉字书写形式和汉语读音,经本次审定后提请各级政府批准,随即以制定、公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形式予以法定,使之在全国地名中首先实现标准化。地名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其“自然”部分包括天然形成的山脉、河流、平原、沙漠、湖泊、岛屿、海洋等名称;其“人文”部分包括人为形成的政区、居民地、街巷、港口、机场、车站、桥梁等名称。分期、分批审定全国各类地名的用字读音,是一个长期、巨大的系统工程。它的先导,就是应用广、频率高、影响大的政区名称(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同时为随后更艰巨的工作奠定人员、技术、资料、经验等方面的基础。实际上,政区名称是地名中最富于“派生性”的成员,对它的审定从一开始就要涉及其它各类地名,如山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河流(淮阴市~淮河)、湖泊(青海省~青海湖)、岛屿(舟山市~舟山群岛)、草原(呼伦贝尔盟~呼伦贝尔草原)、港口(张家港市~张家港),乡、镇、街道名称取自居民地的更是普遍。政区名称的涉及之广,要求我们的审定工作由此及彼、由近及远地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审定对象
不难设想,如果全面地规范我国政区名称,将会遇到多方面的阻碍,如:命名不当造成的重名、名地不相称(如安徽省的黄山市与黄山)、乡镇与驻地异名、译音不准;尚未规范的政区通名,如“市”分省、地、县3级,事关国家行政体制;山与山脉、岛与礁、群岛与列岛等地理通名概念,有待科学界定,等等。鉴于诸如此类一时难以解决,因而把这次政区名称的审定范围限制在用字和读音两个方面,将审定对象确定为生僻汉字、地方读音和用字混乱。生僻汉字 国务院发布于1979年的《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和1986年的《地名管理条例》,都规定地名的命名不用生僻字。但是,由于没有界定“生僻字”的范围,使之长期处于一个模糊的伸缩性很大的概念。在审批政区命名、更名时,地名用字的生僻与否难以把握,以致近年仍有生僻字进入县级政区名称,如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汉字的生僻,理应是相对常用、通用而言。两部一委的通知,参照国家语委公布的3500个常用字(内分2500个常用字和1000个次常用字)、7000个通用字(含3500个常用字)的划分,第一次赋予“生僻字”比较科学、准确且便于操作的概念——常用字以外、通用字以内为“次生僻字”;通用字以外为“生僻字”。其实,汉字生僻的根本原因,不在于笔画多少——生僻的屲(漫~乡/甘)、甪(~直镇/苏)皆笔画寥寥;也不在于分布广狭——仅见于一省之地的湘、闽、赣等字广为人知,而在于用途单一与使用频率过低。例如在《新华字典》中,藁(~城市/冀)、黟(~县/皖)、茌(~平县/鲁)都没有第二个义项,在社会生活的其它领域实在罕见,于是令人感到生僻。至于含有独特生僻字的乡镇名称,使用范围更窄,使用频率更低,导致该字的生僻程度倍增。现行政区名称生僻汉字的分布,有多种表现形式:论行政等级,“生僻字”多见于乡镇名称,县级以上政区仅有一个“猇”字(宜昌市~亭区/鄂),其余均为“次生僻字”;论地域分布,多在开发历史悠久、汉族世居的东部地区,尤其是黄河、淮河、长江中下游流域,西部和东北地区较少;论使用频率,有的可见于数省(如“菉”/闽、粤、桂),有的仅在一省(如“垟、岙”/浙,“夼”/鲁)频繁出现,还有的专用于一县(如“秭”归县/鄂)。地方读音 两部一委通知中,将政区名称的地方读音分为便于区别的三类:① 常见多音字——如尉(yù)犁县/新、曲(qū)阜市/鲁、乐(yuè)清市/浙;② 现代汉语辞书收录为专门读音——如六(lù)合县/苏、铅(yán)山县/赣、百(bó)色市/桂;③其它未经审定的当地读音:如洪洞(tóng)县/晋、通什(zá)市/琼、绿(lù)春县/滇。由此,可将“地方读音”的基本概念归纳为:在我国地名一般采用普通话读音的前提下,各地少量有必要保留(所谓“异读音”)或需要特别审定(常见多音字)的地名专门读音。能否正确区分地名的“异读音”与当地包罗万象的“方言”,是界定“地方读音”的关键。一般情况下,应着重把握地名读音的“专门”,即:地名与方言同一用字的含义、读音一致时,未出现地名的“专门”读音,便不应列为“地方读音”。例如在南方方言里,“鞋子”与“孩子”同音,“界”读作gā或gāi,那么,地名中与其相应的“草鞋岭”的“鞋”、“黄洋界”的“界”,只能按照普通话读作xié和jiè。反之,地名与方言同一用字的含义、读音不一致时,出现了地名的“专门读音”,方可考虑作为“地方读音”处理。汉语政区名称的常见多音字不少,多数情况可依据名称来历、含义确定读音。例如:“重庆”源于南宋光宗封王于此、又继帝位的“双重喜庆”,故“重”读chóng而不读zhòng;北京的别称“燕京”及燕园街道(办事处)的“燕”,溯源于京郊的燕(yān)山、春秋战国的燕(yān)国,所以在此读yān而不读yàn;若在不大的单一方言区内,地名中的“堡”出现bǎo、bǔ、pù三种读音,就有当地后人将早先的“铺”( pù)写成“堡”而读音不变的可能。民族语政区名称的汉字书写形式,一般应随汉语普通话读音,例如“乌鲁木齐市”读作wūlǔmùqí shì。译名中使用大、曲、扎、索、阿等多音汉字的,如青海省曲麻莱县、西藏自治区那曲县的“曲”,仅仅用作汉字译音,与地名的来历、含义没有必然联系,其汉语普通话读音可结合汉字读音义项(如“曲”,用于“乐曲”之类读qǔ,其余读qū)和当地习惯等因素确定。用字混乱 这种不多见的异常情况,本不该出现在由各级政府批准的政区名称当中,有些是主管部门的责任,有些是执行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因此,对它们不是重新确定用字,而是通过审定纠正过去的谬误。在汉语政区名称中,“用字混乱”表现为常用字的一字多写:有不规范的简化字,例如以用途、含义不同的“咀”代“嘴”、“闫”代“阎”;有已淘汰的异体字,例如以明确废除的“遊”代“游”、“氾”代“泛”、“閤”代“阁”;有图方便自定的代用字,例如以常用的“台”替代生僻但读音近似的“奤(tǎi)”,同义但读音迥异的“廿(niàn)、卅(sà)”分别替代“二十、三十”。此外,还有错别字。在民族语政区名称中,“用字混乱”主要表现为汉字译写的一音多字,例如:塔温敖宝镇的“宝”又写作“包”、巴音套海镇的“音”又写作“彦”;其次,也有使用生僻汉字的现象,例如:“库伦”写作“圐圙”;南方则有一些当地或本民族自造的汉字。
审定方法
从原则、理论上讲,就整体、长远而言,政区名称应当完全以国家审定的规范汉字、规范读音为标准表现形式。结合国情和以往的经验教训,我们对地名用字与读音的治理不可能是朝夕之功、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历一个全面甄别、合理取舍、规范使用的历史过程。所以,当前的审定工作应遵循几项原则:1.向历史负责——地名的生僻用字与地方读音,形成于漫长岁月且为当地惯用,有其短处也有其存在的价值,但肯定不是越多越好。要以辩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努力减轻其副作用的前提下规范他们、使用它们。2.遵循科学规律——审定地名用字读音,需顾及方方面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属于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政府行为。要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注重行政与科研、中央与地方、地名与语言文字的密切结合、通力合作。3.尊重当地人民意愿——地名,主要体现当地的社会习俗、历史变迁与文化血脉,代表当地人民的意愿。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延续“名从主人”的传统,不强求更改用字读音,不急于一步到位,不搞“一刀切”。由于审定地名用字读音的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历时较久、科学性强,不是某一个业务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十分必要以各级地名、语言文字主管部门为主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建立国家和省级审定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审定机构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然而审定工作侧重于业务、技术方面,其结论证明的是地名用字读音的正确与错误、应该与不应该,并不等于同级政府“政令”性质的审批。两部一委通知明确指出:“在审定工作期间,各地提出政区更名的,仍按原定的权限、程序报批。”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的审定工作,预计一年完成,前后分为三个阶段:当前的准备阶段,任务是贯彻两部一委通知、建立审定机构、收集资料、研讨业务和培训人员;随后的地方实施阶段,任务是逐级申报、审定:先审定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的省、地、县级部分上报,再审定数量较大的乡级部分;最后是国家审定阶段,任务是对地方的审定结论进行终审,以制订“国家标准”模式提请国家主管机关发布。 地方实施阶段的工作程序,可依据当地的不同情况选择其一:1.先由省级审定机构自查并列出审定对象,然后分别征求有关县、地级政区意见,再逐级申报、审定。2.直接由县级政区提出审定对象和处理意见,逐级申报、审定。工作初期,各省区应自行印制申报审定草表,以县级政区为单位,一字一表(境内一字用于数地的可综合填写一表)填写、申报;省级审定机构定稿后,向全国审定机关报告审定对象数量,领取全国统一的《申报审定表》,按一式三份填报。政区名称的审定对象中,生僻汉字、次生僻汉字和地方读音需要填写《申报审定表》。其中,常见多音字只填报其少数、特殊的读音。例如地名常用的“大”字,若境内普遍读dà,仅个别读dài,那么只填报读dài的部分。不需要填写《申报审定表》的是:常见多音字的多数与公认的读音(例如长春市的“长”、石家庄市的“石”)、常用汉字的一字多写、民族语政区名称的一音多字,均由省级审定机关综合情况,分类列表(项目为字形、读音、所在政区名称、确认意见、备注等),确认其规范的用字、读音,报国家审定机关备案。填写《申报审定表》容易出现的失误,是处理不好“字、音”与所在地名的关系。此时,字、音是申报的主体,所在地名是承载它们的生存环境。叙述“来历含义”,既不能脱离具体地名而言字、音,也不能只见地名沿革而字、音语义不详。例如对山东省莒县所用的次生僻字“莒”,应结合其西周诸侯国的渊源,阐述“莒”字的来历与含义;济南、济宁2市所用的常见多音字“济”,也应在叙述地名由来的同时,说明“济”字为什么在此读jǐ不读jì。我们的审定工作,在彻底消除各级政区名称用字混乱现象的同时,对其生僻汉字,要限制“再生”——从现在起,政区命名尽量不用生僻汉字,少用次生僻汉字;要减少“现有”——在今后的政区撤并、更名时,有意识地酌情替换之;要规范“留用”——审定进而法定后,向社会公布地名的标准字形和正确读音;对其地方读音,要确认常见多音字的习惯读音,肯定或否定已收入现代汉语辞书的地名读音,保留或改按普通话确定其它未经规范的当地读音,并均予以法定。我们相信:通过现在的审定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不懈治理,我国政区名称的标准化水平必将有一个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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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作者在2000年各期研讨班所作“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审定工作”解读,并作为参阅文件印发。“地名笔谈”刊载前,作者在整体保持本文原貌基础上略作修订并配图,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