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名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南京实践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6-17 阅读:1163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谭晓林
国务院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并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2008年1月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文件,将“南京老地名”列入南京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2019年,《中国·南京地名的非遗保护》一书,供我国代表团参加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交流使用。十多年来,南京老地名列入非遗保护经历了普查、海选、建录、宣传、立碑等一系列工作过程,使全市优秀地名文化的普及弘扬更加广泛,市民参与地名文化活动的热情更加高涨,用名单位注重命名文化内涵的氛围更加浓厚。
广为宣传,造势申遗
2006年,南京市明确提出要推动将南京老地名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并为此采取了系列措施。一是开展老地名普查研究统计。组织基层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并组织专家按照评价体系进行初评,提出候选名单。二是开展“海选老地名”活动。由市民从公布的200个老地名候选名单中,通过电话和网上投票的办法,选出50个列入非遗保护。三是出台加强保护的举措。以南京市地名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的意义,明确了全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目标、方针和主要工作。四是推荐重新启用老地名。发布《关于发布推荐重新启用老地名的通告》,提出全市各开发建设单位在项目命名时,尽量重新启用或移植使用推荐公布的老地名,共同努力做好老地名保护工作。同时公布了首批推荐重新启用的23个老地名的名称、位置。
加强协调,积极申报
当年,针对老地名是否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需要列入非遗保护,经历了一个学习宣传、沟通交流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一是形成共识。地名是地理实体的指代称谓,它包含了起名者当时的文化思考,地名是非物质的,地名体现的文化也是非物质的,有重要文化价值的地名应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2007年7月,联合国第九届地名标准化会议(纽约)决议指出“地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请专家撰写释文。对市民“海选”和专家评审出的50条老地名进行考证,在收集资料、甄别真伪的基础上,按老地名的类别、位置、名称来历、含义变化、今日简况等撰写释文,力求做到史实无误、文字优美、引人入胜。三是高质量填写申报书。按照非遗申报书的格式和要求,对南京老地名的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五大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四是建立地名评价体系。为便于开展地名文化的评价工作,设计了《南京市历史地名评价表》,按知名度、文化含量度、文化独特度、普遍价值、传承价值等维度中的多种分值为入选的老地名打分。再把专家的打分集中起来计算出每个入选老地名的分值并排序和综合评价。
加强保护,营造氛围
地名的保护主要在于保证使用,对非遗地名中的现用名依法不得随意改名,对曾用名动员社会单位重新启用。保护宣传方式主要包括立碑、讲课、布展、建标、科普、书画、摄影等。一是立碑保护。在老地名产生的相应位置,为非遗地名设立硬质标记。标记上刻有非遗地名名称、简短释文、非遗标志等。二是举办讲座。通过“市民学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小学生业余课堂等平台讲授老地名的来历、含义及背后的故事,传播地名文化。三是展览推介。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摄影活动,与有关书画院合作,组织书画家为非遗地名创作书画作品,利用南京市非遗展馆、市文化馆面向广大民众公开展览地名文化作品。通过流动地名展板,进入广场、社区、学校,介绍地名文化。四是点面结合。在点上,对列入非遗的老地名进行重点保护;在面上,结合老城改造、河道景观整治、公园出新,打造地名文化街区和地名文化公园。
南京市老地名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引起了更多的学者研究地名、出版书籍,《故都印记》《南京地名掌故》《南京名号》《中国·南京地名的非遗保护》《南京非遗地名书画作品集》先后出版,深度介绍地名文化,扩大了非遗地名文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