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暨地名文化宣讲活动在长安区启动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8-03 阅读:695 次
来源:西安民政
7月29日,西安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暨地名文化宣讲活动启动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条例》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条例》的主要精神,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以及我市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张发俭参加会议并讲话,长安区政协副主席苏秀莹出席会议并致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勘界处处长蔺文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修订,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社会需求,是我国地名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地名管理法制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启新征程。条例修订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民政部门要充分认清《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带头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要扎实组织学习培训,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迅速掀起《条例》学习热潮,确保掌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措施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机制、破解瓶颈难点问题,提高地名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把《条例》的宣贯列入普法工作重点,举办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利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进行宣传,调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地名工作的领导,高度清醒的认识到地名管理作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实施有效管理,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手段。要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坚决贯彻“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地名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坚持相对稳定的总原则,依法依规命名,切实提升地名管理能力。要深化地名文化建设,在命名中既要尊重历史、留住乡愁、留住城市记忆,又要面对现实、与时俱进,做到地名命名根基稳、基础牢,经得住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切实通过命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高标准做好西安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主动对标对表,规范做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地名违规行为,用法治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会上,长安区、莲湖区做交流发言,邀请西北大学法学院代水平教授对新《条例》进行解读,市委党校王琪玖教授围绕《留根护脉:地名文化保护与建设》辅导授课。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及地名业务负责人,长安区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长安区地名委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西安市地名协会负责同志,部分市、区地名专家参加会议。
供稿:区划地名勘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