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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者说】愿祖国每个地方,都拥有人民喜爱的地名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8-26 阅读:1162 次

来源: 地名笔谈


商伟凡


地名,作为当地历史的见证、一方文化的体现,寄托着人们的乡情与家愁,已不仅仅是区别地域、地物的标志符号。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和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必不可少,而外地人的直接感受往往是地名的变化,进而出现不同的观点和多样的议论……5年前,针对相比较更被关注的政区名称更改和地名文化建设问题,本人接受了《中国社会报》记者王莹的采访。

问:在互联网上,“更名热”——地方为提高知名度而热衷更改地名,是一个经常见到的话题。您作为地名研究的专家,对这种略带贬义的说法怎么看?答:首先,我想澄清一个明显过时的说法——“更名热”。显而易见,网络上关注的地名更改集中在行政区划方面,因为它们的影响大、覆盖广、使用频率高,而地、县两级政区名称的变更是由国务院审批、民政部承办的。其中,有些属于不改变原行政建制的单纯更名,有些属于行政区划调整中的连带更名。在2004—2014共11年的国家层面,我作为政区更名之前专家论证的具体组织者,实际通过了多少更名事项呢?12个:地级市两个,即云南思茅改“普洱”,湖北襄樊改“襄阳”;县级市两个,即辽宁北宁改“北镇”,云南潞西改“芒市”;县两个,即甘肃安西改“瓜州”,山东苍山改“兰陵”;自治县一个,即云南普洱改“宁洱”;还有五个不独立使用的市辖区名称。从时间上看,11年中平均每年更名一个;从空间上看,全国平均三个省区更名一个,哪里谈得上“热”?另外,说地方热衷更名的出发点是“提高知名度”,我觉得这不能算错,天下万物谁不希望有个响亮、动人的好名字?在我国,变更地名的基本条件是国家规定的,“自下而上”逐级履行报批程序。可以负责任地说,在我亲历亲为的11年里,地、县级政区更名的专家论证未发现明显失误;而外界并不知晓,这一时段的地方申报更名事项中,审议通过与未通过的数量基本相当,有的省区连续申报几处均告失败,也有的按专家意见切实改进后才申报成功。与地名变更的“冷热”相比,要害问题在于对这种现象怎么看,是不是一听到地名更改就认定是劳民伤财的“乱改名”?我以为,“生命在于运动”,天下万物的新陈代谢、适者生存是普遍规律,地名同样不可能一成不变。或者说,“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地名管理条例》也是要求“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可见,地名变更从整体说来属于正常的社会运转,需要讨论的只是具体地名“该不该改”和“改得好不好”。

问:近些年,人们真切感知的新生地、县级政区名称并不止上述12个,而且经过论证、审批的新地名依然会面对质疑之声,这又是为什么?答:这就需要谈谈为数不少的非“单纯更名”,即前面提到的行政区划调整中“连带更名”。例如在2012年,海南省撤销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办事处,改设地级“三沙市”,包括改变建制、升格、更名三项内容;河北省撤销唐海县,改设唐山市“曹妃甸区”(丰南区滨海镇划来),包括改变建制、调整区域、更名三项内容。更多因改变建制而仅变更政区通用名的,如江苏省姜堰市(县级)改为泰州市“姜堰区”,不应作为“更名”看待。至于政区名称在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正常增减,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设“阿拉山口市”(县级),青岛市黄岛区与胶南市合并为新的“黄岛区”,也不应笼统归入“地名变更”。此外,人们谈论的地名变更往往并不局限在某一时段,而是把自己所知的一切“堆砌”“叠加”:有刚发生的,有几十年前出现的,还有近代甚至古代遗留的,给人以数量上、种类上的视听冲击,进而造成当前依然存在“更名热”的错觉。回顾自己这些年的经历,不难发现地名问题的奇特在于:几乎没有哪一次更名能被社会普遍叫好的。为什么呢?主要是地名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领域,横跨历史、地理、民族、语言等学科,进而关系社会各个方面的利害得失,导致人们的立场、观点、视角、企盼各不相同。例如两个地级市更名——云南的“思茅”改“普洱”,湖北的“襄樊”改“襄阳”,我认为必要、及时:把颠倒的“辈份”正过来,坐错的“位子”换过来,中断的“文脉”接起来;反对的声音则是没必要、代价大、经济利益驱动,等等。当大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时,判别是非的最佳尺度或许是我国传统的命名理念——名从主人,即:在原名确实不再胜任的基础上,更名是不是真正出自当地广大人民的意愿?新名是不是更好地体现当地的历史文化特征?如果是,那更名就是必要的、可行的,“普洱”“襄阳”实至名归都是基于这个尚不成文的理据。

问:随着经济社会特别是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些老地名连同自身蕴含的传统文化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请问,在现代化建设的大潮中,老地名的消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吗?答:古诗云:“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在历史的长河中,天下万物皆处于运动、变化之中,人类与其创造的一切事物也在新陈代谢,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例如,世界上不时会有某些珍稀动物最终灭绝,不时会有某些少数民族语言悄然消失,不时会有某些宝贵文物毁于一旦。可以说,不论是出于自然的还是人为的原因,这样的新旧交替每天都在上演,形成不以人类意愿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至于人类创造的地名,当然也不会例外。古往今来,每逢改朝换代或社会大变革,总会带来一批“不合时宜”的地名退出社会应用领域,代之以一批适应当时社会环境、条件和理念的地名“新秀”。从“夏、商、周”到“元、明、清”,先后退出历史舞台的地名数不胜数,构成地名领域一个庞大的“历史地名”(或“古、旧地名”)家族。即使在和平建设时期,地名的变更依然是绝对的,保持稳定也依然是相对的,好似“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般的顺理成章,如同“长江后浪推前浪”那么不可阻挡。既然地名确属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每个时期都会有被淘汰的地名,那么在我国当代社会,只要存在更为急需的开发、建设,老地名的消减就不可避免。试看:旧城改造中,过去拥挤、狭窄、低矮的胡同与平房,被宽阔的街道、高大的楼宇、现代化的氛围取代,原有的街路、胡同名称几乎荡然无存。其原因,一是其“数量”不需要那么多了,二是其“质量”(含义)不适宜新型城市了。在新区开发中,原来的田野、乡村变成高楼林立、街道纵横的城区,真的很难沿袭昔日冠以“村”“庄”“沟”“坟”的地名,也很难有权宜、通融的空间。地名作为地域、地物的首要标志,最讲求“名副其实”,一般说来:名,随“实”的产生而产生,随“实”的消亡而消亡。也有例外,如: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城的诸多城门(连同城墙)多已拆除,而城门的名称却被留作地名使用,如东直门、西直门、崇文门、宣武门,在地图上用线段将其连接,便得出明清北京城的准确轮廓图。

问:地名的新陈代谢属于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然而我们不能坐视老地名的消减而无能为力。当前和今后,您认为应当怎样传承和保护地名文化?答:令人高兴的是,当今社会已经意识到:在大浪淘沙中世代沿袭的地名,已不仅仅是被人类创造出来标识地域、地物的语言文字符号,而且在默默记录着当地历史、尽心传承着一方文化、承载着“家”“国”血脉与情怀。因此,当国际社会已确认“地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后,我们应当把地名文化建设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认识,并付诸于坚实有力的行动。何为“地名文化”?这是一个尚无定论的模糊概念。我以为,“历史久、分布广、内涵深”是称作“文化”的必备条件。所谓“地名文化”,应包括命名理念、语词内涵和社会应用,核心是“以地名承载、代表、体现的文化现象”:“承载”如“中国”,上下数千年的自然与人文、苦难与辉煌囊括其中,与“中国”称谓的由来与含义无关;“代表”如“闯关东”,地域名“关东”是动词“闯”的发生地,是区别“走西口”“下南洋”等历史事件的首要标志;“体现”如“重庆”,自身寓意直接记述当地“双重喜庆”的历史典故,同时也兼备“承载”与“代表”功能。无疑,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既是全社会的当务之急,也是地名专业部门持之以恒的历史责任,却又不是大包大揽、主次不分所能奏效的。以我之见,但凡古老之地,总有一些端庄、厚重、大雅的老地名,能够“执着”地跨越历史时期而延续不止,例如北京的长安街、颐和园、宣武门。如同在古城划定传统文化保护区一样,应将那些有声望、有故事、有亮点的,具有“骨干”“代表”意义的老地名作为保护的重点,这也符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同时,诸多老地名“退役”并不等于“消亡”,而是转入“预备役”“集结待命”:编入特定的“地名录”“地名志”和“地名词典”,建立专门的“历史地名数据库”,在原址设置历史地名标志,一旦国家召唤便立即“披挂上阵”。例如,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以当地早期地名“卜奎”冠名的街道赫然入目;2014年1月,山东省苍山县更名为“兰陵县”,一个始于战国之楚地的千年古县喜获新生。


宇宙无边际却“山不转水转”,天地无始终而“春风吹又生”,“动”与“静”你来我往、相对相伴。地名也是这样:“动”以名副其实,“静”以积淀文化。古往今来,无论新、老地名,“使用”才是最好的保护与传承。我从业几十年,内心深处有个夙愿:期盼祖国的每个地方,都拥有一个为当地人民由衷喜爱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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