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个国家级新区图表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0-11 阅读:166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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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
国家级新区,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设立的一种新开发开放与改革的大城市市区。国家级新区成为新一轮开发开放和改革的新区。
国家级新区共有19个 ,其中8个在东部,2个在中部,6个在西部,3个在东北。
19个国家级新区分布图
在31个省级政区中(不含港澳台),设置了19个新区,有12个省级政区无新区,这些政区包括:北京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考虑到北京市作为首都,海南省作为经济特区,无需设立新区。另外10省无国家级新区,就略显尴尬了。
2019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8号),提到:
优化新区管委会机构设置,健全法治化管理机制,科学确定管理权责,进一步理顺与所在行政区域以及区域内各类园区、功能区的关系。允许相关省(区、市)按规定赋予新区相应的地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研究推动有条件的新区按程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功能区与行政区协调发展、融合发展。
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92]145号)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以及中心城区杨浦、黄浦、南市的浦东部分。2005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1994年3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的基础上,把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天津港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这几个区域的资源整合起来发展,组建天津滨海新区。
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通过,滨海新区性质终于尘埃落定,将滨海新区升格为国家级新区。2010年1月11日,滨海新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0〕36号,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范围涵盖江北区、北碚区、渝北区三个行政区的部分区域。2010年6月18日,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
重庆两江新区是全国第三个、内陆第一个国家级新区。
2011年3月14日,舟山群岛新区正式写入全国十二五规划之中,规划瞄准的是新加坡、香港世界港口城市,要拉动整个长江流域经济。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批复》国函(2011)77号,舟山成为中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2012年8月2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2〕104号),兰州新区位于兰州市北部,涉及永登县中川、秦川、上川、树屏和皋兰县西岔、水阜6个乡镇。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原则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9月12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批复设立广州南沙新区为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
2014年1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2号)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西咸新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区域范围涉及西安、咸阳两市所辖7县(区)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
2014年1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3号)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贵安新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部,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0个乡镇,规划控制面积1795平方公里。
2014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同意设立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包括青岛市黄岛区全部行政区域,其中陆域面积约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
2014年6月2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6号)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大连金普新区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南部,范围包括大连市金州区全部行政区域和普兰店区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299平方公里。(配图错误,请忽略)
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133号),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天府新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主城区南偏东方向,区域范围涉及成都、眉山两市所辖8县(市、区),规划面积1578平方公里。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66号),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湖南湘江新区位于湘江西岸,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面积490平方公里。
2015年7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03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江北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
2015年8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37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
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41号),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云南滇中新区位于昆明市主城区东西两侧,是滇中产业聚集区的核心区域,初期规划范围包括安宁市、嵩明县和官渡区部分区域,面积约482平方公里。
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哈尔滨新区的批复》。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包括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平房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93平方公里。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的批复》(国函〔2016〕31号)。同意设立长春新区。长春新区范围包括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九台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约499平方公里。
十八、江西赣江新区
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赣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6〕96号)。江西赣江新区范围包括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建区和共青城市、永修县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
十九、河北雄安新区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