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住建部:随意更改老地名纳入检察公益诉讼重点领域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9-26 阅读:659 次
来源:地名世界
最高检、住建部:随意更改老地名纳入检察公益诉讼重点领域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同时,强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执法司法衔接,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全方位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最高检有关负责人指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全社会的财富,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有机组成部分,具备现代“公物”或者“公共信托财产”的核心要素和特征,具有见证历史、促进文化多样性、增进文化认同等公共利益属性。当前,仍然存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或面临严重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安全面临较大威胁和挑战。对此,《意见》明确了两部门四个方面协作保护的重点领域。首先,要对历史城区整体管控。主要包括:破坏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开展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在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超出保护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要求;在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随意砍伐具有保护价值的大树、老树和古树名木;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随意更改老地名等。其次,要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主要包括:从事建设活动对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地段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性影响;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新建、扩建活动;未经批准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未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保护标志牌,以及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在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地段内损毁或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民进行商业、旅游开发等。同时,要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主要包括:破坏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开展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新建、扩建活动;未经批准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未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保护标志牌,以及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出现电线乱搭乱建、消防设施落后、古树被电线缠绕及居民缺乏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等安全隐患。此外,要对历史建筑保护。主要包括:在历史建筑上刻画、涂污;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历史建筑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未设置历史建筑保护标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未建立历史建筑档案;未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对历史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造成历史建筑损坏;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未经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等。《意见》还对两部门的协作机制、办案工作及相关保障做出要求。来源:北京日报;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来源。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菏泽市工改办积极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相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创新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试点工作成效8月3日,推动印发《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标准地名及门楼牌审批集成办理改革实施方案》后为企业申报提供了便利。定陶区已率先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门楼牌审批、规划方案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将申请材料和表单整合精简为一张综合申请表单,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相应审批阶段管理。以菏泽市银坤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为例,目前正在集成办理的滨湖壹号项目楼宇命名、门楼牌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其中在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时,特别邀请了民政、公安等15个单位参加了联合审查会议。评审会议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滨湖壹号院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汇报,区民政、住建部门对项目标准地名进行了审查,公安部门对该项目标准门牌楼号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编排。全流程承诺时间28天,实际用时3天,时间节省近90%、申请材料压缩56%。企业只需跑一次,交一次资料,省时又省心。8月9日,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规范了会议审议情形及时限,减少了非必要的政府会议审核程序。以大千学居项目规划方案调整为例,按照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化审查程序,目前已完成方案审查,建设单位正在会同设计单位制作审定方案,比承诺时限缩短了约8天,预计全流程节省时间30%,提高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效率。召开专题推进会6月27日,菏泽市工改办召集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审批局等单位召开“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推进会”。局一级调研员任敬陶同志发表讲话,要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梳理办理流程,制定实施方案,加快工作推进,尽早完成省工改办安排的创新试点任务,争取形成属于菏泽的优秀案例。会后初步形成了《菏泽市推行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实施草案》。为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等事项审批流程,据实规范会议审议情形及时限,减少非必要的政府会议审核程序,市工改办结合市自规局、市审批局聚焦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深化审批服务创新,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省工改办文件精神,根据部门自身业务情况,经过深入探讨交流,初步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审批流程的方案草案。及时出台文件方案8月3日,经过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菏泽市工改办制定并印发了《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标准地名及门楼牌审批集成办理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详细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具体的工作流程,包括立项阶段同步办理地名核准,方案审查时要求主管部门限时反馈门楼牌批复结果,同步核发包含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各县区、相关市直部门按实施方案,整合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简化一张表单,限时线上办理,积极推进工作开展。8月9日,菏泽市工改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是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包括对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实行分级分类审查,对建筑单体平面和剖面不做审查,疫情防控、抢险救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设计方案不再进行会议审查;二是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列入清单的项目,无需规划许可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各县区、相关市直部门按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扎实推进实施办理相关文件出台后,菏泽市工改办扎实推进创新试点工作实施,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积极响应,陆续在系统中配置事项,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并更新申报材料,认真按照文件和方案进行业务实施办理。其中定陶区已率先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门楼牌审批、规划方案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将申请材料和表单整合精简为一张综合申请表单,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相应审批阶段管理。目前正在为菏泽市银坤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进行楼宇命名、门楼牌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集成办理中,企业只需跑一次,交一次资料,省时又省心。下一步菏泽市工改办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时梳理解决,助力项目快速落地,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来源:齐鲁晚报;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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