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名管理条例》,哪些县级以上政区应该改名?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06 阅读:8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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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地名管理条例》修订版将正式施行。《地名管理条例》,仅对未来地名命名、修改进行约束,对现存地名并不做强制修改。如果依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现存地名进行修改,哪些县级以上政区应该改名?不捋不知道,一捋吓一跳,竟然有近900个地名面临着改名。《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 规定:
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以下仅讨论4-7款):(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五)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七)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全国范围内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