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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14 阅读:546 次

来源:地名世界

山东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山东省阳谷县阎胡同村几条“有名无标”乡村道路进行设标,并将地名信息录入“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上传至网络地图,带动阎胡同村特色养殖产品鹌鹑的线上销售更加红火。此前,养殖场和销售点的具体位置不明确、物流运输不畅困扰着当地养殖企业,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助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关系乡村百姓出行、物流运输。日前,山东省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推进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明确了5方面14项重点任务,包括织密乡村地名网、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推动地名文化进村入户、深化地名信息服务、促进地名利农惠农等内容。同时,要求分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深化提升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今年12月底前,各市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步骤安排,全面启动本地“乡村著名行动”工作;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探索推进工作路径和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2027年1月至2027年12月,做好工作梳理和经验交流,把实践经验转化为政策性、制度性成果。集中工作阶段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实施阶段,持续推进至2035年。今年以来,山东共命名更名乡村地名6700多条,设置维护乡村地名标志1.2万块,采集上图百度、高德地图平台乡村地名1万多个。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来源。 



纳入保护名录地名不得随意更改!

山东出台文件保护老地名

地名是一种文化现象,是地域文化的载体。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山东省老地名保护办法(试行)》,对山东省加强和规范老地名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作出明确要求。据悉,试行办法出台前,省市县民政部门地名工作者、地域文化专家和媒体工作者齐聚德州临邑县,共同探讨如何做好山东省地名保护工作。《大众日报》推出的《大运河岸边,“老地名”又回来了》《“老地名”频消失为哪般?》《“无名路”命名背后的考量》等报道,对试行办法出台起到推动作用,进一步营造了老地名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菏泽、枣庄等多个地市发布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德州也加速乡村“著名”行动,将地名命名重点延至村委会、居委会驻地,织密城乡地名网,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根据试行办法,此次加强规范与保护的老地名包括现今地名和历史地名,主要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区域历史文脉的地名以及沿用时间长、指位性强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较大知名度、影响力且具有保护价值,或者在发音用字方面具有明显地域文化特征的地名。如已经认定为县级以上地名文化遗产或者符合县级以上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条件的地名;已经鉴定确认且仍在存续使用的甲骨文、金文地名等。试行办法明确,要保持老地名相对稳定,对纳入各级各类保护名录的地名,不得随意更名;确因法定事由需要更名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独立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保护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权限依法批准。试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履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老地名的保护管理工作,传承地名文化、延续地名文脉;应当依据地名档案资料、地名普查成果等数据资料,挖掘整理老地名资源信息,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本地区地名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适时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申报认定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申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针对老地名指代的地理实体发生变化的,试行办法也提出相关要求。老地名指代的地理实体需要异地迁移时,其标准地名应当保持不变;老地名指代的地理实体因行政区划调整、城乡建设、自然原因等导致消失的,视情在消失前采集地名音像视频等信息保存至地名个体档案。在原址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标志物,标识地名的相关信息。对于已经消失成为历史地名的老地名,可以视情采取派生、移植等复活方式在同类新生地名命名中使用,以延续历史文脉。

来源:光明网;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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