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设置、拆除地名标志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2-02 阅读:758 次
来源:地名世界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设置、拆除地名标志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行政管理和社会交流的基础,也是历史文化的载体。近日,《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第3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地名包括:山、河、湖、洲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自然村名称;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名称;街路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指导、督促、监督地名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地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地名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反映地名的专有属性,通名反映地名的类别属性。《办法》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地名依法命名后,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更名。地名的更名应当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城市主要干道等有重大社会影响、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地名更名,应当在综合评估中进行社会风险和经济成本评估分析。《办法》对自然地理实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自然村、街路巷等命名、更名的申请主体和批准机关分别予以明确。指位错误、设置位置不当的地名标志应及时更换经依法批准的地名为标准地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汇集出版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地名出版物,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推动标准地名信息纳入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推进标准地名信息数字化建设。《办法》明晰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管理。地名标志的制作和设置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做到准确、安全、环保、美观、醒目。同类地名标志应当保持相对统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智慧地名标志。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以及自然村、街路巷的地名标志,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维护和管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和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的地名标志,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设置、维护和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所需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以及自然村、街路巷的地名标志,由所在地市、县级财政承担;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和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的地名标志,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地名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维护或者更换:未使用标准地名或者样式、书写、拼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版面褪色或者被涂改、遮挡,字迹模糊、残缺不全的;破损、污损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指位错误、设置位置不当的;地名已更名但地名标志未更改的;其他应当及时予以维护或者更换的情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因施工等原因确需移动、拆除地名标志的,应当事先征求地名标志设置部门的意见,并在施工结束前负责恢复原状或者按照规范重新设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从地名的历史和实际出发,加强地名文化公益宣传,组织研究、传承地名文化,支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古城、古县、古镇、古村落、古街巷、近现代重要地名等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和彰显赣鄱历史文化底蕴的地名开展挖掘、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历史地名、红色地名、地名文化遗产类地名等列入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保护名录中的历史地名,在地理实体原址重建、迁移后命名时优先恢复使用,或者根据情况按照有利于保护传承、地域就近原则在地名命名工作中启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保护活动,开发地名文化产品,发展文化创意、移动媒体、动漫等新兴地名文化业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文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名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地名文化普及和传承创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强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管理,保护地名文化,深化地名信息应用,推动乡村地名建设与寄递物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智慧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平台经济等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来源:南昌晚报;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来源。
一个地名,往往承载着不同的文化内涵。为了让地名故事作为文化遗产得以弘扬并传承,进一步发掘和地名相关的故事、传说或线索,以此留住乡愁记忆,从去年底开始,文成县面向社会开展该县地名故事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今年2月29日,征集内容仅限于该县范围内的地名。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参与此次活动,该县推出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地名故事作为模板。其中一则为“老婆田”,是铜铃山镇石门村一处地名,这是一块6亩多的田地。主人叶文龙给待嫁的女儿想了插秧招亲的主意:谁能半天里在这块田从头到尾又直又匀插完五行秧,就将女儿许配给他。一个叫赵文的后生做到了,从此,大家就叫这块田为“老婆田”。另一则地名故事,是从黄坦镇严本村到严垟村山岭上的一处崖漈,叫“擂官崖”。据说是一对以乞讨为生的父子,儿子王升长大后金榜题名,回乡祭祖探亲觉得生父是乞丐会被人耻笑,被教书先生的义父训斥后,才在父亲坟前草草烧几把香纸就走。返回经过此处崖漈时,被头顶突然俯冲下的乌鸦惊吓,从崖上滚落摔死。因方言“落”和“擂”发音相同,地名从此就称“擂官崖”。以这两则故事为例,文成在此次地名故事征集活动中要求,可以是山川、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也可以是村落、街区、建筑、名胜等人文地理;可以是现今地名,也可以是历史地名。故事内容以地名来历的历史传说、人文故事为主,要体现出较强的故事性、感染力和地域特色,同时要考证严密、客观真实,不得随意杜撰。投稿作品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513910725@qq.com,注明“参加文成地名故事征集活动”,并附上投稿人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也可以拨打电话13968915229(当地短号665229)进行咨询或提供线索。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文成县民政局将组织对投稿故事进行评审,被采纳的作品将给予相应报酬。
来源:温州日报;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1日。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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